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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是否该准许残疾人恢复在城区载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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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交通列等兵
发表于 2011-11-10 20: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残疾人可以开他的代步车,但不能是摩托车,应该是手动人力车或小动力的电动车(因为只是个人代步而已),无证开机动车本身就已违法,何况加之再载人营运;再者这些开车之人是否都是残疾人,他们所开的车在城市道路上又是怎样一番景象大家有目共睹,在这就不多言了。
发表于 2011-11-10 23: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清远来自: 中国广东清远
残疾人开车载客,总感觉不大安全吧,只有这一条生路了不成?
发表于 2011-11-11 01: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其实很迷茫 发表于 2011-11-8 22:53
长乐开三轮的,有几个是真正的残疾人呢?都他妈坑爹!我是坚决反对!

发表于 2011-11-11 02: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来自: 美国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什么会出现现在这个对立的局面,谁之过呢???
   当官的有几位是真正为老百姓做实事的,一边手里拽着人民赋予的权力,一边却沉溺于酒色和权钱交易,贪污腐败,无处不在。官官相护,仗势欺凌。淡律薄法,执法不公。瞒上欺下,弄虚作假。只谈政绩,不谈问题。目无法纪,民怨四起。官僚主义,拜金主义,无法无天,肆虐盛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等……
   执政者自己都不能立标杆,做榜样,起表率作用,遵纪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确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还谈什么政绩,民生,威望。什么刁民,法律意识淡薄,胡说八道…………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塌下去。
    百姓都在看着所发生的每一件事,其实我们心里都懂得。现在去改,为时不晚!
     还是那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语重心长,任重而道远。
发表于 2011-11-11 05: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来自: 美国
  人心不服,问问为什么,他们也知道是非法的,仅仅是生活困难去谋生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就是生活在无奈的不公平的道义与法律下所产生的社会弊病,为什么。你们有权势的几个遵纪守法,(戴套的不算*屏蔽字眼*)这是哪国律法????说的还振振有词,天良善尽,天理不容。
发表于 2011-11-11 06: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来自: 美国
我也支持gov-ern-ment的行为, 如果大家都遵纪守法,执法单位和gov-ern-ment部门是不是也会秉公执法,绝不徇私,严己律人,公车也不私用,也绝不贪腐,不搞关系,不搞特权,不走所谓的后门,真真正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老百姓们拭目以待!不要真像民间里流传的顺口溜讲得“官字两个口”。
发表于 2011-11-11 09: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来自: 美国
gov-ern-ment的执法威信是建立在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的,不是以暴制暴,这才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以上是鄙人愚见,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11: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帖最后由 交通列等兵 于 2011-11-11 11:31 编辑
御天浃衡 发表于 2011-11-11 06:31
我也支持gov-ern-ment的行为, 如果大家都遵纪守法,执法单位和gov-ern-ment部门是不是也会秉公执法,绝不徇 ...


"如果大家都遵纪守法,执法单位和gov-ern-ment部门是不是也会秉公执法,绝不徇私,严己律人,公车也不私用,也绝不贪腐,不搞关系,不搞特权,不走所谓的后门,真真正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老百姓们拭目以待!"
您可能还年轻,你所描述的这一天可能可以看到,拭目以待吧!实现共产主义.
发表于 2011-11-11 20: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长乐开三轮的,有几个是真正的残疾人呢?都他妈坑爹!我是坚决反对!
发表于 2011-11-12 00: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被残疾三轮车撞死的,不如免除残疾车司机刑事责任就更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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