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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是否该准许残疾人恢复在城区载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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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交通列等兵
发表于 2011-11-12 17: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营运载客的人员无论是健全人还是残疾人,首先必须保证乘客的安全
发表于 2011-11-13 11: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
强烈支持飞复拉拉车。没车好痛苦
发表于 2011-11-13 11: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这是民意??不会吧,难道大多数人还要求着三轮车上路???您不是间谍吧~
发表于 2011-11-13 11: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可能是看飞了。。。不过这边的民意可以传达到上面吗?而且现在看来大部分人还是拒绝三轮车重新上路。。个人觉得一下子要把三轮车除了也不大现实,毕竟以现阶段的运力还不能满足要求,最好还是给予一定的限制~让部分合乎规则的车上路。等以后的士和公交系统发达了再取消,也算是慢慢淘汰掉。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3 11: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华灯初上 发表于 2011-11-13 11:14
可能是看飞了。。。不过这边的民意可以传达到上面吗?而且现在看来大部分人还是拒绝三轮车重新上路。。个人 ...

"合乎规则的"?
有吗?
发表于 2011-11-13 11: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我反对的理由:任何经营行为都必须合法,决不可以以牺牲大众的利益来维护所谓的“弱势群体”的受益。
发表于 2011-11-13 18: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坚决反对!
发表于 2011-11-13 22: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三明来自: 中国福建三明
上路,得要安全,参照正常机动车的基本要求,牌照\安全检查^
发表于 2011-11-14 10: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1、法律是不能妥协的,更不能用作交易!
2、残疾人自身不保,怎么能保障他人的安全?
发表于 2011-11-15 10: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途径很多,用非法营运的方式来解决岂不是笑话。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无限扩大所谓的维稳,严格依法办事才是正道。参疾人自身难保还想上路拉客,客人的安全谁负责?再说,越战老兵、低保户、下岗职工要不要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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