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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是否该准许残疾人恢复在城区载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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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交通列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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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4: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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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5: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坚决反对
发表于 2011-11-10 16: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应该取缔,开三轮的有几个是残疾人?有几个遵守了交通法规?有几部车是上了牌照上了保险的?三轮一部能有多少钱?他们上下班自由,想出车就出,不想出车就在家休息,不用看老板脸色,钱赚的也不差,不用办营运证,违章了不用交罚款,出事故了最多车不要,人跑路,所以这么多人看好这个行业吧。一听到要取缔,就来非法聚集,跳出来大吼大叫。
发表于 2011-11-10 16: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代步车最初的时候就是残疾人专用的,只是后来混入了许多残疾的正常人,才乱了。
发表于 2011-11-10 16: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支持个P,上次我3个姑姑一起做代步车,直接撞上右拐的小轿车,那个开代步车的直接跑了(残疾人?),医疗费还是他们自己出了,一个又脸和眼睛青了半个月,一个牙齿碰掉3颗,一个鼻梁缝了3针,还好没其他很严重的事情!早就要取缔了,无牌无证无照,出了事情跑路了,连找人都不到!坚决反对!
发表于 2011-11-10 16: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别搞错了,代步车最是残疾人用来代步的,能用来营运吗?
发表于 2011-11-10 18: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来自: 美国
     我来说两句,  归根到底这还是属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她的特色之处还是制度问题,原本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优越性的,为什么在现阶段又出问题,诟病百出呢?------综合公权执法力度受质疑。
    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残疾人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改变,这些弱势群体本身就是要受到国家和当地gov-ern-ment的优抚和照顾。无可厚非,当地gov-ern-ment必须为残疾人提供代步车,同时还要经过一定的培训必要时还须考核,就算没有考核,也应该做一些必要的安全行车讲座措施等等,严格遵守交通制度规则,违者必究。而且这些代步车法律跟理论上都不允许用来做代客营运的。
    但是,实际上,是怎么样的呢?开代步车85% 是正常人,而且交通意识极其淡薄,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于这些人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给予取缔 。每天都在抓非法三车,为什么老抓不完,难道我们长乐市是非法三车原产地。当中执法过程中有没有什么出处????抓完了放,放了再抓,(放的过程属于非正常渠道)这样能抓的完吗?搞什么名堂,很怀疑你们是怎么执法的,也只有在这样的国度里才会发生这样的事。也许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特色之处。
    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与谋生之处那是gov-ern-ment该考虑的,作出一个详细合理的统筹和安排。身为长乐市的父母官,该醒醒了,确确实实的为人民为百姓为弱势群体做点实事,不要整天就知道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做好这些对于你们来说不算大事,却有益于整个和谐社会的发展。
发表于 2011-11-10 19: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谁敢说残疾人可以用代步车上路载客?
发表于 2011-11-10 20: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连云港来自: 中国江苏连云港
个人觉得: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件的;再去办一个以载客为营业的什么证件可以免驾驶证的。只有这样才算照顾残疾人而又达到管理3乱现象!
发表于 2011-11-10 20: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连云港来自: 中国江苏连云港
我说的就是8楼的意见!顶!不要只做表面工作。这样的现象看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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