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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案将于2月13日以“医疗事故罪”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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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斌哥
发表于 2015-2-17 13: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人对医生也很感冒!
不过认真看了楼主的帖子,感觉官方的处理有些过头了。希望法院公平、公正、严谨对待,给当事双方以及社会一个公正的结果。密切关注!
发表于 2015-2-17 13: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王晋医生:1、一线李医生尽责了,不存在“严重不负责任”;2、经验不足不能等同于玩忽职守;3、当病人出现危象时护士没通知李医生,不能怪她;4、未做尸捡彻查死因即将医生入刑太过草率;5、李被吊销行医资格,很冤!成了替罪羊;6、刑事犯罪与责任事故乃天壤之别,毁了医者前程,伤医者心,医疗刑责应慎重!
言之有理啊。
不过,很多医生对待患者的态度真不怎么样,那种臭脸真叫人讨厌!这不只是长乐如此,福州及其他地方也一样。以前带儿子去福州结核预防中心看咳嗽,那个医生的眼神至今令我难忘,那简直是审讯犯人的态度,好象欠他2吨黄金似的。
不过,讨厌归讨厌,法律还是讲证据,求事实的,不放过罪人,也不冤枉好人。
某些人用别的医生的不良行为 以偏盖全攻击被告,本人以为这并非理性一之举,也难以博得他人的赞同。
期待进一步了解真相,更期待职能部门公正严谨处理此案件。
发表于 2015-2-17 14: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pachino 发表于 2015-2-17 12:25
1、“死者不是高龄高危产妇”“产前检查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医学是很复杂的,医生的认识经验也有很, ...

1、“死者不是高龄高危产妇”“产前检查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医学是很复杂的,医生的认识经验也有很,要求医生能够百分百看出毛病在哪简直就是无理取闹,如真有这样,当真是神医了。当然,你会说,那多检查几个项目不就好了?孰不知,民怨鼎沸“没良心的医生,看个感冒竟然检查个七八项,花了上千元””,这个结如何解?一定要用科学和客观的角度来分析,要讲性价比,通俗讲,你会因为偶尔的下雨,伞不离手么?

一句医学是很复杂的就可以撇清所有责任了吗? 比医学更复杂的学科有的事,卫星导弹发射出了事故,哪个项目负责人会以一句科学是很复杂的来推托责任?如果地产商也以建筑是很复杂的来解释商品房出现的问题,你信吗?
对其他病人讲什么性价比,我信,但对富甲一方的死者讲什么性价比我就搞不懂了,买个包包的钱就足够普通人家生产好几次了。看个头痛脑热的都恨不得多开几盒补品的医院,你给病人讲性价比,
你替她省钱,你脑袋进水了吧。

2、醉驾、毒驾是主观故意的,是明知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对的是医生酒后行医或吸毒后行医。交通肇事罪指的是驾乘人有失误或过错,本案中医生有过错么?只是经验不足而已。如果以此定罪,会给医学带来巨大的灾难。另外,平常有句话: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相反的,明知可为而不为之。这就叫故意疏忽,理解了么?

法院还没有判你都有定论了,如果没错,何必要吊销执照,何必要处分十几号人?
故意疏忽,我前面已经提过了这是一对反义词,麻烦恶补一下语文哈。
有没有错是法院根据法律精神和证据去推定的,不是个人主观意愿来判定的。举个例子说,上海踩踏事故,很多领导被处分,理由就是失查、风险评估不足、处置措施不力等等,如果按你的逻辑,那些领导也肯定够冤的。但中央为什么要处分这批人,正是为了深刻检讨,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的悲剧。再回来本案中,如果不反省反思处置病人过程中一些操作规程或者人事安排的问题,还是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陈XX失去年轻的生命。到时候难道你能再一次用医学是很复杂的来告慰家属?
  另外,说到交通肇事罪,即使你表面看起来什么责任都没有,如果造成的死伤多人,后果严重,你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有兜底条款的存在。


3、我不会看不惯富家子弟,也不会同情医生,但我会同情逝去的死者。法官都是聪明人,不会想去一手遮天,法官依据的是证据,还有自由裁量权。我想说的只是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利用自己的权势来左右案情。你真是土羊土森破。好在医学专业已介入,律师也已介入,我们等着看就好了。
最后你通篇没有回答:为什么不经过尸检就有了两份尸检报告,而法院采信了后一份的报告,这是你的硬伤。

不知道你“不经过尸检就有了两份尸检报告,而法院采信了后一份的报告” 出自哪里,是官方的还是小道的,还是自己臆想的。

对于你的没有经过证实的言论,怎么就成了我的硬伤?
我不设立场,只是就是论事。


发表于 2015-2-17 15: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pachino 发表于 2015-2-14 01:09
部分同意你的看法,但是基于医师确实酿成责任事故之实。而如今竟然未经尸检就出了两份不同的报告,其中的 ...


你所谓的医学界强势介入,只不过是论坛某版主自己写的吧

http://www.changle.com.cn/thread-511780-1-1.html

逻辑不通,署名不清,等同恶搞。

随便什么人也可以写篇文章叫企业界、工人界、农民界什么的强势介入,再不济叫群众界。
发表于 2015-2-17 16:4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我一直搞不明白,当事一线医生李建雪错在哪里,是她故意扼杀患者吗,还是她见死不救,或者她擅离岗位?她从出事前到出事时都在竭力救治病人,期间也请示上级医生,你们说她还能怎么做的更好?也许硬要强加罪名的话,就是她太过年轻,经验差。但是将所有的罪都让年轻医生来背,会不会太重了。在病人死因都不明的情况下就将一个医生拿去判刑,你们觉得合适吗?假如患者先天就有某些疾病,加上手术的创伤导致死亡呢,那就是再好的医生也无法预知的。
发表于 2015-2-17 19: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人十分赞同游医的意见,应该是一线的李医生没有背景,所以人家不去告上级的指示医生,而是死抓一线值班李医生,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欺软怕硬,挑软柿子捏。
发表于 2015-2-17 19: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来自: 中国上海
果然还是有钱人啊
发表于 2015-2-18 20: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2660997 发表于 2015-2-10 22:11
这个案件要是立案而且医生输了官司,中国将没有医生

笑话, 一个主刀医院,一年红包可以收多少?  会没有医院?
贩毒死刑,都有人前埔后续的贩毒!
发表于 2015-2-19 18: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benziny 发表于 2015-2-17 14:50
1、“死者不是高龄高危产妇”“产前检查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医学是很复杂的,医生的认识经验也有很, ...

1、但凡我认识有头有脸的人基本都在福州医院,不为什么,设备好,整体医护人员水平经验高。当事人怎么会选择在长乐市医院生产,我就真的不懂了。果真的是有钱任性么?那为什么不自己要求做个全方位的检查呢,当事人就没疏忽么?照你这么说,医院还得对每个病人按收入开方了。等下有人会不会又吵着医院又搞特殊待遇?殊不知,感冒的症状有一定与脑膜炎相同,是不是每个感冒的儿童都要CT检查下?凡事客观点讲,不能以偏概全。
  另外,我难道有说医院没有责任么?但是要分清楚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所有的系统责任都让一个主治医生来负责,是不是有点当冤大头的意思?
2、你举上海踩踏事件处理责任人,还提到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的悲剧。结果呢?这种事件导致了所有的大型活动都取消,许多学者都在反思是不是矫枉过正了?再这样下去,飞机都停飞得了。再比如学校害怕学生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体育不正规,更别谈出校门社会实践了。再回到本案中,医学技术,操作规程,我没有发言权,让学界来断定事故责任吧。
最后,既然进入法律程序,我们拭目以待吧!真相会越辨越明。
发表于 2015-2-19 21: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既然什么也说了,夫妻都是医生,有多少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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