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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案将于2月13日以“医疗事故罪”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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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斌哥
发表于 2015-2-11 13: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开封来自: 中国河南开封
死者固然同情,但是要求医生包冶百病也是不现实,何况还未经过尸检,如何服众?这也超出法制的范围了,可以预知最终结果:医生入刑,而最好的结果是缓刑。
发表于 2015-2-11 13: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开封来自: 中国河南开封
小情调 发表于 2015-2-11 00:47
要想改善医疗环境‘’还人民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就应该追究刑法‘’‘清除一些医生中的败类’‘’以免将 ...

小清新当习惯了吧,什么是完全的就医环境?一个人上班要提心掉胆就是你所谓的安全的环境?希望你生病时,不要求医生!医生有救冶病人的天职,但是没有把病人冶愈的义务
发表于 2015-2-11 13: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开封来自: 中国河南开封
听风者 发表于 2015-2-10 22:16
从医当谨慎!!!善待病人,尊重生命。

哪个医生不都是希望手中的病人能够健康康复的?如此苛求,真是奇葩
发表于 2015-2-11 13: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开封来自: 中国河南开封
2660997 发表于 2015-2-10 22:11
这个案件要是立案而且医生输了官司,中国将没有医生

可以预知的结果,进入司法程序,并且没有经过尸检就出一份鉴定报告,你觉得结果会乐观么?
发表于 2015-2-11 13: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开封来自: 中国河南开封
横眉 发表于 2015-2-10 22:26
实事求是,依法定罪。

以权势的手腕奴役法律,可悲
发表于 2015-2-11 16: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pachino 发表于 2015-2-11 13:28
哪个医生不都是希望手中的病人能够健康康复的?如此苛求,真是奇葩


那倒未必,如果每一个医生都是尽职尽责了就没有什么医疗事故罪的必要了。
医生是人,不是神,那么大一个群体怎么会没有败类。
如果医生都是好人,那么就安徽就不会有16名医院院长被查的新闻报道。

不是针对李医生,如果一个医院没有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医疗行为,那么出事是迟早的事。
发表于 2015-2-11 17: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蓝色多瑙河 发表于 2015-2-11 07:58
据说死者是前古槐镇党委书记CGQ的前儿媳妇,山力化纤老板的女儿。

官商联姻。。。珠联璧合。。。完美组合。。。长乐无敌。。。
发表于 2015-2-11 18:1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一条人命啊!!有钱人不要赔偿当然要搞你以祭慰亡灵。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15-2-11 18: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pachino 发表于 2015-2-11 13:31
以权势的手腕奴役法律,可悲

说的很好,医生可恶,有钱有势的人其实更可恶
发表于 2015-2-11 19:00: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横眉 发表于 昨天 22:26
实事求是,依法定罪。...

无需担心会缺医生,大有人抢着上的。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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