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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1: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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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缔夏威学校办学的紧急通知
长委2007<159号>
近日有众多市民反映,夏威学校存在严重违法乱纪行为,非法扣押应聘人员毕业证,在社会上产生的不良影响,给长乐历来良好的教育形象抹黑.经市委市政府多方查证,事情属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决定对夏威学校做出如下惩处:
一、立即取缔夏威学校的办学资格,具体复办时间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另行通知。请长乐市民勿要在临近开学之际轻易相信一切关于夏威学校的招生消息,以免上当受骗。
二、夏威学校在长乐市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向受害人进行公开道歉,并立即归还受害人毕业证书。
三、对这起事件中的部分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长乐市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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