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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长乐典型“暗婚”引发的矛盾纠纷事例剖析(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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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斌哥
发表于 2011-3-26 20: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鹰潭来自: 中国江西鹰潭
好像记得曾经有类似的案子  好像是女方退还礼金 竹篮打水一场空
发表于 2011-3-27 13: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来自: 加拿大
还退个毛
发表于 2011-3-27 16: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这都是我国基本国策的后遗症

每个公民都有生育的自由,为什么不让有能力的人自己决定生几个呢????????????
发表于 2011-3-27 16: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毕节来自: 中国贵州毕节
也不知道长乐怎么风俗会变成这样
发表于 2011-3-27 16: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这种所谓的暗婚其实就是事实婚姻
发表于 2011-3-27 16: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我们国家在94年就取消了事实婚姻了,95年以后没有办理结婚证的都是非法同居的。此案女方应该退回礼金,因为 ...
长乐一农妇 发表于 2011-3-26 12:57

去年好像就有过这种案例,当时我就奉劝那些女青年人一定要记得领结婚证,要不然吃亏的往往是女孩。
其实最高院对于有关要求返还彩礼的问题有专门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只有以上3种情形,男方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才会支持。从本案来看,应当属于第一种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要是要求返还彩礼,女方还真的要还。记住,不要小看那一纸结婚证,它不像有些人所想的可有可无,它很重要,特别是分割财产的时候。都21世纪了,怎么还有这种先跟人生孩子再领证的傻女呢?
发表于 2011-3-27 20: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去年好像就有过这种案例,当时我就奉劝那些女青年人一定要记得领结婚证,要不然吃亏的往往是女孩。
其实 ...
夜雨听碟 发表于 2011-3-27 16:51

是呀!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有这么多法盲,而且这部分人还不是少数。赤屿.塘屿这边很流行。
发表于 2011-3-27 21: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发表于 2011-3-27 23: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都是陋习惹的祸!
发表于 2011-3-28 09: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孩子 都被搞出来了 还退个毛呀
wwwaben 发表于 2011-3-25 20:33


很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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