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长乐农民王 于 2019-6-10 12:13 编辑
是的,相关部门这方面没做到位,确实有问题,导致没有权威。
有效没效你打电话问居委会,你觉得居委会没有权力,你可以电话城建确认,如果你懒到极点,请下载个12345app,发个咨询贴,他们会把你的问题转到相关部门给你确认。
那个小区是没有物业,所以现在管理权归居委会暂代。
其实想要合法的维护这些小区的车位也是有办法的,只要做一个自动大门栅栏,理由就是小区安全考虑,并且小区内的业主有优先使用权,这点是有相关法律条纹可以参照的。但是说到这里,这还是属于业主集体的利益,不能算私人场地。
按你的思维,我今天可以找个人搞个活动抽签,我抽5次,这5个地方就是我的了对不对?
我一直强调的是公德心,美观,安全,不是光考虑个人利益!
中国的墨水一样从小学教我要有公德,都上过小学对不?幼儿园现在也有教你要有公德心。
-----------------------下面是北京的处罚条例,基本上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出台了。-----------------------------
根据2018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擅自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的,道路范围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公共区域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其他公共场所内,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内公共用地都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拥有,个人占用是不合法的。应由相关街道及社区劝拆。福州现在就是根据这条在处理相关问题。
福州确实还没出台具体处罚的条例,估计也快了,国内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出台具体处罚条例。就算没出台这种具体的处罚条例,私设地桩也是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占用了公共场地,影响城市建筑美观,更重要的是制造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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