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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来看看公共场地私加地锁的,建议相关部门设立法规,违规被罚成本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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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长乐农民王
发表于 2019-6-8 18:25: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就是马自达这辆车,就是小区的保安侄子、好像车位是他们家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6-8 20: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来自: 日本
消失的记忆 发表于 2019-6-8 18:25
就是马自达这辆车,就是小区的保安侄子、好像车位是他们家的,

不是他们家的,之前买房确实有进行过抽签,但是后来官方说不认可,属于公共地区,第一轮已经来拆过5,6把,这是又新建造的3把。
发表于 2019-6-9 00:27: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来自: 中国广东
长乐农民王 发表于 2019-06-08 14:56
你头脑更不清楚,动不动就是攻击人,评价人。
你看看顶贴评论的几个赞同你的看法的!长乐人有素质的还是多!我帖子的你是泛指违规违法的,你看不懂吗?我说你了吗?我说是id:猫猫猫毛毛你吗?我再蛮横我也得守法,尊重公德前提。
文明礼貌是五千年中华民族的传统! 你看看第37楼小兄弟的建议!

看看24楼最后一段话,你那个难道是问候?用这句话问候你好不好?其他人赞同不赞同也没你这么有素质
 楼主| 发表于 2019-6-9 16: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来自: 日本
本帖最后由 长乐农民王 于 2019-6-9 16:51 编辑
沫宝 发表于 2019-6-9 08:17
要是我就算不安装三角架谁停我车位直接扎报轮胎搞坏他雨刷器

你认定是你的你可以这么干,但是你已经影响了市容以及制造了安全隐患。你就算把别人车烧了都行,这是你的事。  

事实上这个停车位并不是你的,属于公共场地!你可以询问居委会以及城建局。福州还没有出台具体条例来罚款设立地桩行为,估计也快了,全国大部分城市已经陆续出台类似的具体条例。

有点公德心,小区漂亮好看一些大家都舒服,其次一旦老人小孩任何一个人受伤了,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费你是要负担全责的,已经有好几起类似案例可以参照。



-----------------------下面是北京的处罚条例,基本上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出台了。-----------------------------

根据2018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擅自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的,道路范围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公共区域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其他公共场所内,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福州确实还没出台具体处罚的条例,估计也快了,国内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出台具体处罚条例。就算没出台这种具体的处罚条例,私设地桩也是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占用了公共场地,影响城市建筑美观,更重要的是制造了安全隐患
,有可以参照的的其他法规进行拆除警告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9-6-9 16: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来自: 日本
沫宝 发表于 2019-6-9 08:17
要是我就算不安装三角架谁停我车位直接扎报轮胎搞坏他雨刷器

之前买房确实有进行过抽签,但是后来官方说不认可,属于公共地区,第一轮已经来拆过5,6把,这是又新建造的3把。

你一口咬定是你的,谁停上去,你可以打110来拖车,你也可以烧了它,都与我无关。
但是奉劝你别这么干,因为真不是属于你的,我再次告知你,你可以询问居委会以及城建局,打个电话没多少钱,怕打电话你可以询问12345平台帮你查询相关的部门,发个贴,几秒的事对不对。

发表于 2019-6-9 21:59: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揭阳来自: 中国广东揭阳
抽签有公示,说无效有公示吗?,在你楼主喝洋墨水的那个国家这种事情是不是经常发生?理智理性民主文明不是朝令夕改,还是因为和某人利益有关?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11: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来自: 日本
本帖最后由 长乐农民王 于 2019-6-10 12:13 编辑
猫猫猫毛毛 发表于 2019-6-9 21:59
抽签有公示,说无效有公示吗?,在你楼主喝洋墨水的那个国家这种事情是不是经常发生?理智理性民主文明不是 ...

是的,相关部门这方面没做到位,确实有问题,导致没有权威。



有效没效你打电话问居委会,你觉得居委会没有权力,你可以电话城建确认,如果你懒到极点,请下载个12345app,发个咨询贴,他们会把你的问题转到相关部门给你确认。
那个小区是没有物业,所以现在管理权归居委会暂代。

其实想要合法的维护这些小区的车位也是有办法的,只要做一个自动大门栅栏,理由就是小区安全考虑,并且小区内的业主有优先使用权,这点是有相关法律条纹可以参照的。但是说到这里,这还是属于业主集体的利益,不能算私人场地。


按你的思维,我今天可以找个人搞个活动抽签,我抽5次,这5个地方就是我的了对不对?
我一直强调的是公德心,美观,安全,不是光考虑个人利益!

中国的墨水一样从小学教我要有公德,都上过小学对不?幼儿园现在也有教你要有公德心。




-----------------------下面是北京的处罚条例,基本上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出台了。-----------------------------


根据2018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擅自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的,道路范围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公共区域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其他公共场所内,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内公共用地都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拥有,个人占用是不合法的。应由相关街道及社区劝拆。福州现在就是根据这条在处理相关问题。


福州确实还没出台具体处罚的条例,估计也快了,国内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出台具体处罚条例。就算没出台这种具体的处罚条例,私设地桩也是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占用了公共场地,影响城市建筑美观,更重要的是制造了安全隐患
,有可以参照的的其他法规进行拆除警告处理。






发表于 2019-6-10 14:3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首先我有没有公德心不需要你来评价,至少那里不关我的事,我的亲戚也没有买车在那里,所以你不要搞不清楚问题,我说的是尊重每个人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国内这点权利还是有的吧,何况你也出过国,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也不要拿外地法规来套长乐情况,深圳还规定汽车后排乘客要系安全带呢!你有没有照做?抽签的问题前文已经说过了不是业主自己组织的,你不要搞不清楚。做好自己,尊重他人,不要动不动给人扣帽子,改变你的惯性思维,你我共勉。
发表于 2019-6-10 14:46: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里面有毛的车位,这种区域的都是全体业主公摊所有的,把产权证件拿出来,没有的就是送双面胶给车牌,出去12分。
发表于 2019-6-10 15: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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