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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无助的男人”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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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沙沙の贝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2: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回复 10楼 的帖子

内啥
您是回复错帖子了吧~~~???


本人才是LZ呀
发表于 2008-5-29 12: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他是回另一个贴 的,顺便复制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2: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恩恩,搞清楚状况老~~~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5-29 13: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5-29 13: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LZ在辩驳“在家做事情还不如为娘家做事”这句话的时候明显误导的观众的思维倾向,LZ所解释的其实更像“在家做事也要为娘家做事”,原话中的意思是宁可为娘家不为夫家,这是一个正常婚姻关系中女方应该有的想法么?如果是尊重传统,那“既嫁从夫”说的又是什么呢?
我不反对女方对娘家人的好,而且鼓励这么做,毕竟百善孝为先,一个孝顺的女孩一定是个好女孩,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分的清楚轻重,家才是排在第一的。
无助的男人所说的长乐女人的问题,就是长乐的普遍问题,不是社会的普遍问题
LZ对长乐人家庭生活上的解释我只能说长乐人的婚姻对爱情的需求少的可怜,没有爱情而促成的婚姻比比皆是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5-29 13: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5-29 13: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来自: 加拿大
   当事人(无助的男人)不在   我们也不要讨过激烈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3: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回复 15楼 的帖子

挑字眼的终于出现啦~~~欢迎,哈哈

本LZ对于那问题的论点是“女方为娘家做事无可厚非”~~!!!
沙丁鱼提取论点错误啊~~~扣分,当时二帅是怎么教你语文的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3: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不得不承认,沙丁鱼抠字眼的能力的确是比较强哈
这孩子的语文的确学的比我好
我承认,我用错词了,这个词也是容易被大家误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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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释:厚:重;非:否定。没有可过分责难的。

出 处:东汉·班固《汉书·王莽传中》:“莽怒,免英官。后颇觉悟曰:'英亦未可厚非。'复以英为长沙连率。”

用 法:动宾式;作谓语;用于人或事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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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个词的确被我误用了
此处指出,大家都注意下吧


我文中的原意是 ,无可指责
发表于 2008-5-29 13: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可是LZ并没有把自己的观点从那句话中提取出来
只是笼统的说无可厚非
但是我对那句话的解释是“宁可为娘家做,不为夫家做”,这就应该厚厚的非一下了,重重的指责一下
LZ要理解原话的意思
当然,为娘家人做确实无可指责,但是请分清先后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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