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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陈金宝刑事责任的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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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陈丹
发表于 2011-8-3 07: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来自: 中国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这是什么时候世道?!现在长乐那些地头蛇都是黑白通吃的,楼主这贴发在这没什么用,怎么做你懂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8-3 07: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烦请指点下发在什么地方更有用
 楼主| 发表于 2011-8-3 07: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陈金宝在杀害了陈长春后,还用刀刺伤自己的腿谎称陈长春所伤,试想一个人如果不是故意杀人会连捅5刀而且都是致命部位吗?陈金宝杀人后表现极为镇定,还想出了这种脱罪的办法,
 楼主| 发表于 2011-8-3 08: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陈金宝平日就作恶多端,殴打的人不计其数,连七八十岁的老人都不放过,与妻子离婚前妻子也是受尽了家暴,陈金宝平日喝酒都不给钱,店主问其要钱时便拿出刀来威胁,晚上到处敲女人的门
 楼主| 发表于 2011-8-3 08: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人都被杀了还要死者家属花钱去找关系才可以判死刑,还不一定会被判死刑,是要拿出50万,100万吗?陈金宝他的命值这么多吗?还有哪里来的那么多钱,这有什么公道可言???
发表于 2011-8-3 08: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陈丹 发表于 2011-8-3 07:48
烦请指点下发在什么地方更有用

一走法律途径
二发到天涯社区
 楼主| 发表于 2011-8-3 08: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能发的地方都发了,天涯也是,都被埋没了
发表于 2011-8-3 08: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陈丹 发表于 2011-8-3 08:16
能发的地方都发了,天涯也是,都被埋没了

自己天天去顶吧
不过,说真的,在天涯这类诉冤诉苦的帖子太多,在中国不公正的事情太多,读者也麻木了。
发表于 2011-8-3 10: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丁火 发表于 2011-8-2 21:28
均系长乐市湖南镇大鹤村人

。。。。。。冤家宜解不宜结

奇怪了,这是人命呀,“还冤家宜结不宜结”?不管是什么动机,杀人就该受法律的制裁,还真无法无天了。
发表于 2011-8-3 10: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陈丹 发表于 2011-8-3 07:55
陈金宝在杀害了陈长春后,还用刀刺伤自己的腿谎称陈长春所伤,试想一个人如果不是故意杀人会连捅5刀而且都是 ...

真的吗?这种恶棍怎么没有早早被抓起来?究竟是谁在纵容这样的渣滓在社会逍遥?死一百次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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