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真是的,
请大家记住,学生到学校是受教育的,可是教育了,学生就是不听,就是要按着家长给他们养成的坏习惯来做事情,叫老师怎么办?学校可以保证学生在校内的安全,但,出了校门呢?
就象这次"五一"螯峰小学五年级女生的事情,都放假了,她自己到金刚腿游玩时溺水,难道这个责任也要学校来负责?
福州管安全的下来学校里查材料,就是因为有这些责任书,以证明学校起到了教育的作用,所以被认定为非责任事故.还有,五一前,学校都有做红色的横幅,上面用白色大字写着"我知道生命只有一次,我会自觉远离危险",这个横幅上还有那位女生的签名,(这也就成了她的绝笔)大家说这样的事情还能让学校来负责???
也有可能校方发放的这些责任书在用词上可能严重了些,但要知道,其实这也是教育的一部分....请家长们理解!!!学校也不希望出现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