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请保留郑和公园历史文明古迹——长乐市郑和公园南大门

[复制链接]
楼主: 斌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08: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请保留郑和公园历史文明古迹——长乐市郑和公园南大门门  
诉求编号  07120700028  
诉求标题  请保留郑和公园历史文明古迹——长乐市郑和公园南大门门  
诉求内容  长乐市医院目前正在郑和公园南大门门口修建一个跨街天桥,而市民认为此举会影响到郑和公园的整体景观。同时,在修建过程中,工人将所有的建筑材料都堆砌在一边。若市民想进入公园,需要攀爬进入。但是若修建完成,将会对郑和公园造成永久性的迫害。因此,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责令其停工,保留历史文明古迹。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长乐市信访局 在2007-12-10 16:04 前批转。 (2007-12-7 16:04)

长乐市信访局  1 、 请 长乐市规划局 在2007-12-21 17:23 前回复。 (2007-12-7 17:23)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
你中心于2007年12月10日批转的0712070028号“请保留郑和公园历史文明古迹—长乐市郑和公园南大门”文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市民反映。
批转件中市民反映长乐市医院目前正在郑和公园南大门门口修建一座跨路天桥,影响郑和公园景观,同时,在施工期间,建筑材料堆放路面,影响市民通行。
二、处理意见。
长乐市医院为便于解决感染病楼与住院楼、门诊楼之间既分隔又方便联系的问题,须在塔山路上方设置人行天桥。天桥规划设计方案于2007年3月通过相关部门及专家技术评审,评审会认为,天桥方案简洁美观,与周边建筑和郑和公园南大门较为协调;而且天桥距离郑和公园南大门约70米,符合规划要求。路面施工材料已责令清理。
特此反馈。






长乐市城乡规划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长乐市规划局于2007-12-21 08:25回复)  
诉 求 人  市民  截止日期  2007-12-21 17:23  
诉求时间  2007-12-7 10:08  事件地点  长乐市郑和公园南大门门口
发表于 2008-1-14 18: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既然规划局的处理意见出来了就好,可是斌哥忘了追踪晚了20天,也请原谅我的错误怀疑,在此向斌哥表示歉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