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明清史研究辑刊 (研考琴江)

  [复制链接]
楼主: 扁担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19: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嘉庆以后,随着针对旗人参加科举的优惠政策的实施,水师汉军中科举人才日增,科举考试逐渐成为摆脱生计困境的有效出路。按清初的规定,各省驻防子弟乡试,均须赴顺天一体应试,“道途遥远者,每以艰于资斧,裹足不前”。嘉庆十八年(1816) 修订办法,各省驻防子弟“准其于本省就近考试入学”,这大大减轻了各地旗人入京应举的负担。驻防子弟可在各省应乡试,还专门“编立旗字号,另额取中”,“学政录送十名,准取中一名”,这种十名取一名的录取概率是相当高的。对承受着巨大生计压力的驻防旗人而言,参加科举考试极具吸引力,三江口水师旗营此后出现了持续的科举热潮。据民国《琴江志》记载,嘉庆以前,水师旗营从未出现一位科举功名拥有者; 嘉庆七年(1802) 至二十一年(1816) ,水师旗营仅出现文生员10名; 嘉庆二十一年以后,科举事业骤然兴盛,共出现文生员287名、文举人65名、武举人49名、进士2名。科举为旗人摆脱生活困境提供了可能的出路,也为水师汉军从“军功”起家向“科举”立族转变提供了条件。例如许氏家族,自许正魁在嘉庆十一年(1806) 考中文生员后,就注意培植科举人才,鼓励读书风气。许正魁升任佐领后,“常饬戚族子弟,每夜来署诵书,每人限通宵烛一枝,烛尽见跋,饮粥归家,率以为常。”其子许汝成、许汝培、曾孙许赞勋“先后举于乡”; 其孙许国昌升正旗营正防御; 其曾孙许赞功、玄孙许建韶、许建基,都考中生员。“人以为世济书香”。
赖氏的例子比许氏更加典型。生活于乾隆至道光年间担任领催的赖通照,因人口繁滋而“家素贫”,甚至到了“饔飧不给”的地步,尽管如此,他却尽力“维持家计”,命其子赖安“无预”生计,“专意读书”。在这种条件下努力读书和参加科考的赖安,对生活的困顿有深切的体验,一度打算“弃文就武”,欲“就挑领催,得俸薪以纾父困”。他甚至在考中生员、举人后,“习骑射……仍不辍问”。时任福州将军的萨炳阿“闻而嘉之,不令与挑,而筹款助试。”赖家由此幸免于“弃文就武”,并形成良好的读书应举传统。赖安之侄赖以森,“课子读书甚严,或延名师于家,或命负笈于省,望熊( 赖丰熊) 等成名固甚切。”赖以森经常勉励子侄“读书立志,克绍书香”。赖氏由此成为水师营著名的科举世家,“( 赖) 安大骋骥足,而( 赖) 骞子以森、以权亦接踵贵显至封翁,曾、元辈服官不下十余人。”至晚清兴办新式学堂,提倡留学教育,赖家子弟又积极抓住机会,热心参与新式教育,甚至远赴东洋留学。这样,到清末民初之际,赖氏家族可谓人才济济,不仅旧式功名获得者人数众多,各种新式“毕业生”、“肄业生”或“留学生”也不在少数,其中颇不乏既拥有旧功名又拥有新学衔的“过渡性人才”。为直观说明起见,兹据《福州洋屿颍川赖氏家谱》,将水师营赖氏“大宗”的新旧科举教育人才罗列于表1。
9DG8ZUGY.jpg
 楼主| 发表于 2021-5-15 18: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NNATRKVQ.jpg

2GTKS1T3.jpg
 楼主| 发表于 2021-5-15 18: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资料来源:《福州洋屿颍川赖氏家谱》卷下《世系》,第9下-16上、34上-54下页。
表1 显示出赖家的科举事业,自赖安创始以来,到以字辈、丰字辈两代进入鼎盛。统计资料截止于家谱最终形成的1914年,尽管履字辈大多尚在幼年,但已有数位年纪较长者取得新旧功名或学衔,显示出履字辈强大的人才发展潜力。赖氏“大宗”人才发展所呈现出的这种持续性特征,反映出水师营旗人在因应生存困境上的成功探索,往昔以“从龙入关”、“入闽平逆”自我标榜的汉军旗人,逐渐蜕变为孜孜于科举经营的地方化家族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5-15 18: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四、从“旗人”到“族人”
现琴江村
在福州驻防史的早期,“在旗”制度的存在,阻隔了旗人与地方社会之间的直接联系。随着“出旗”政策的推行,省城四旗营的汉军开始加入民籍,逐渐从“在旗”共同体分离。三江口水师营的汉军虽未“出旗”,但在生计恶化的情况下,由于“在旗”共同体的扶助功能日渐失效,他们不得不引入各种应对手段,向“在旗”共同体之外寻求认同。与“在旗”共同体联系的松懈化,意味着这些原本游离于地方社会的旗人,开始重新定位自身的角色,不可避免地朝“地方化”的方向迈进。在这一进程中,家族组织扮演了重要的作用。
“出旗”以前,福州驻防旗人的家族观念十分淡漠,家族世系长期无人关注。以赖氏为例,对家族早期历史的了解,仅仅停留于在清初“仗策入关”、康熙间“讨定耿藩”、雍正时“徙驻洋屿”等驻防汉军的共同历史记忆上,大量细节无从知晓。传说中“明时始祖宠宁公以前荒远不可考”,五世祖赖邦俊是“族中父老相传谓仗策入关者”,亦因“世远年湮,无谱系可考”。即使是五世至六世间“驻防福州”以来的家族史,也存在大量不清楚的地方。这是因为,居于其历史记忆核心的不是家族,而是“在旗”的经历。
清中叶以来,随着“出旗”政策的推行和生计的持续恶化,驻防省城的汉军被迫全部“出旗”,三江口水师汉军虽未“出旗”,但“在旗”共同体的整合功能已大为减弱。《福州洋屿颍川赖氏家谱》中出现的多例“挈眷远客”、“出外未归”,或“葬于漳郡西关外”、“葬于漳郡南靖城外”等记载,就反映上述情况是实际存在的。因此,无论是“出旗”者还是“在旗”者,都期待能有效地整合这个行将涣散的群体,共同应对生存的困境。嘉庆年间,赖安在准备合修赖氏“大宗”( 三江口水师营“在旗”一支) 与“次宗”( 省城四旗营“出旗”一支) 的家谱时,明确指出整合大宗与次宗的重要性。赖安认为,若“无谱以纪之”,不但“聚族而居”的大宗“将有数典而忘祖者”,大宗、次宗之间由于存在户籍差别,日后更难保不会出现“同体同姓而吴越”的情况。而且,次宗自“奉文出旗,籍福州”以来,“已有散处也”,若不找到切实有效的办法,“何术以联之?”赖安后来在手订家谱凡例时着重指出,只有弱化大宗、次宗之间的户籍差别,才能突出二者“同属一本”的家族本位:
次宗至恭谨公以后,入籍福州。今在旗者,大宗子孙也。虽族有旗籍、民籍之别,同属一本,后世修谱者当一体合辑。
至民国初年,随着八旗驻防制度的彻底解体,赖氏家族更强烈地感受到应弱化大宗、次宗户籍差别,突出赖氏家族“同属一本”的紧迫需要。赖丰烈在续修《赖氏家谱》时,曾增加3条新凡例,第一条就建议“自改革( 辛亥革命) 后,驻防旗籍隐然取消,吾族本有给牌为民占籍福州者,此后族人似须隶入民籍为宜。”
随着家族意识的强化,家谱的编撰也提上日程。目前所知赖氏家谱最早编撰,始于赖良。赖良属于赖氏“次宗”,原充省城驻四旗营的右翼领催一职,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 “奉文出旗”。出旗后的生存环境,与“在旗”时代肯定存在较大的差异,赖良对此必然有深刻的体会。赖良首撰赖氏家谱,其初衷大概与此不无关系。赖良首撰的家谱,后人称为“手集”或“手录”,可能一直未刊刻,内容也不完备,但却为日后历次修谱打下了基础。
后世所见《福州洋屿颍川赖氏家谱》的最早版本,是由赖安编撰的。嘉庆年间,“大宗”的赖安向赖长春( 赖良之孙) 提出编撰家谱时,得到赖良的“手集一卷”。此后赖安据此手抄本,同时参考三江口水师营的“旗营编审册”,历二十余年编成留存于后世的《福州洋屿颍川赖氏家谱》的基本内容。赖安所修家谱,强调“与其广搜而失实,不如近考之有征”的编撰原则,以“从龙入关”以来的人事为主要内容,尤其侧重对“驻防福州”以来的人事记载。赖安在家谱中认为,赖氏“昔也由颍川而分为辽阳,今也不可由颍川而分为福州乎?”这种刻意在福州与家族之间建立联系的做法,反映出其自觉的地方化意识。
《赖氏家谱》的增订本,主要由赖安之子赖以彬完成。赖安于道光三十年(1850) 去世前,经“累年搜辑,成为一编,拟即付之梓人”,并遗嘱诸子日后将此稿交与次宗的赖长春“鉴定镂板”。赖安去世后,其子赖以彬扶柩回乡,将此稿呈交次宗赖长春校阅后, “知其中尚有遗漏、应行补辑者”。随后查阅了水师营“册档”和证诸墓碑,对旧谱相关记载进行增补和校正。咸丰三年(1853) ,赖以彬“服阕北上”,又适遭江南“烽火”,“行者皆不得前”,期间将该增订版家谱缮写成册。
 楼主| 发表于 2021-5-15 18: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赖以彬增订的家谱未曾刊刻,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甚至未曾“修辑”。赖以彬在同治元年(1862) 去世( 年三十六岁) 时,数子尚在幼稚,对家谱之修订与刊刻“亦未理及”。其子赖丰烈“壮年从事宦途,忽忽不觉六十余年未曾修辑。”辛亥革命爆发,赖丰烈以遗民自居,“避世闲居,检阅旧谱”,这才着手对《赖氏家谱》进行增补工作。赖丰烈向族中征求文献,对旧谱“逐细编辑,缺者补之,讹者正之,截止甲寅(1914) 冬始成”。赖丰烈将增补后的家谱交付印刷厂排印,形成《赖氏家谱》的第一个正式排印本。
嘉庆以来《赖氏家谱》的历次编撰,是推进家族组织建构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家谱中的世系展衍,全体“族人”都找到了各自的位置,从而被组织进复杂的血缘关系网络中。在家谱建构起来的血缘网络中,无论是“在旗”的大宗,还是“出旗”的次宗,都是始祖宠宁公的后裔。构成族人之间根本差异的,已不再是户籍身份,而是家族伦理关系。通过家谱中的谱系建构,不仅确认了族人的身份和位置,而且建构起一套“标准化”的家族记忆。昔日的“旗籍”认同逐渐趋于模糊,家族认同随之兴起。
如前所述,《赖氏家谱》的编撰经历了从赖良“手集”、到赖安初稿、赖以彬增订版和赖丰烈增补版( 排印本) 几个阶段。在这一过程中,通过考订校正和正疑补阙,家谱的记载逐渐从简单变得丰富,从疏松变得严密,“可信”度不断提高,体系渐趋“完善”。在家谱的这种完善化进程中,通过“可信”的方式使祖先世系清晰化一直是个难题。在《赖氏家谱》中,早期祖先的情况很不清晰。不用说“前明时人”始祖宠宁公“以上荒远无可考”,就是始祖宠宁公以后,乃至驻防福州以来的很多问题也长期无法厘清。其中四世以上祖先之生卒与墓葬等情况,均无考。五世驻防福州以后,家谱记载逐渐详细化,但仍然存在众多阙疑之处。赖宸等人的寻觅祖墓活动,就代表了赖氏家族弥补家谱记载阙疑方面的努力。
赖宸、赖以桐、赖以梁三人都属于“出旗”的次宗,生活年代大抵同时,其中赖宸最年长,生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 ,赖以桐、赖以梁则都生于咸丰以后,三人在1914年家谱增补完竣时都还健在。他们对五世祖赖邦仁、六世祖赖光先等墓葬的寻觅和迁葬,使家谱世系记载更加清晰化。五世祖赖邦仁的情况,在旧谱中甚不清楚,墓葬、“生卒年月均失传”,甚至连“所自出”亦“未详”。据记载,赖邦仁墓葬的发现与辨识颇具传奇色彩:
公之墓系十一世族孙以桐公觅得。墓在庙后山,顶峻险大,覆坍塌。经十世族孙宸公、十一世孙以梁公细看,大墓牌仅书“邦仁赖公配朱氏康熙戊戌年( 1718) 立”。墓面宽阔,似其长男宗辉并配高氏祔葬于内。且大墓下左侧十数武小墓牌书“君显赖公配黄氏”,查谱载次男宗耀配黄氏,是耀取义字君显无疑。
 楼主| 发表于 2021-5-15 18: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赖邦仁家族墓葬群的发现与辨识,不仅填补了家谱记载的某些不足,同时也“证实”了家谱记载的“可信”。六世祖光先公一支,“未详所自出”,生卒墓葬也不详,“亦无后裔”。赖宸、赖以梁后来发现“赖母钱孺人单圹在凤邱山下,牌已欹斜”,查对家谱后,证实“乃光先公元配”。
寻墓与辨墓填补了家谱记载的某些缺失,随后开展的迁葬活动更强化了族人对墓葬所在地方社会的认同。五世祖赖邦仁家族墓葬群经辨识后,赖宸等按照福州当地习俗,将遗骨装瓮,迁葬到凤邱山家族墓地:
甲寅(1914) 清和,检大墓果得四殖,检小墓得二殖,共装六瓮。又顺检蒲岭路旁赖公长青装一殖,统葬凤邱山下石坊上、宸公胞长姊未字赖明珠墓之前,新立石总牌“康熙戊戌立,甲寅年迁”。
六世祖妣钱氏等的墓葬也采用类似的处理:
续于光绪□年检得钱氏装一殖瓮。并汇检本山,得长亲严琪琏配张氏、子品铨及营前陈祖姑子桃桃、诗诗同赖圣明配阮氏等,共装九殖瓮,统葬凤邱山下石坊之上、宸公胞姑林母赖孺人墓之前,新立石总牌。
赖宸后来“就馆延平”时,“又检得平和赖培元装一殖瓮”,他也将此瓮“寄省祔葬总牌之右,另立石牌”。寻墓活动证实了赖氏家族长期居住福州的事实,而家族墓地的建设和迁葬活动的频繁出现,则进一步强化了族人以福州为赖氏家族“落叶归根”之地的认识。这也标志着昔日游离于地方社会之上的“驻防汉军”,已日趋转变为立足当地的世家大族了。
随着家族组织的日渐完备,家族组织的整合功能开始凸显,“其于尊尊亲亲之义,于是乎显然昭著”。尤其是在实现经济社会互助方面,族人间形成了“尊知其所当尊”、“亲知其所当亲”的传统。例如:
(赖通照)先有祖姑适于谢者,青年居寡,携其孤来,祖考教养备至,迨其孤能自树立,始令奉母而归。后胞姑适于刘,亦早寡,抚孤养姑,矢节惟笃。嗣因其姑逝世,亦命挈子而来,饮之、食之、教之、诲之,至于成立,今之官佐领名青藜者是也。至同族中有无后者,任其身后事,不可枚举,从无德色,亦无倦容。顾吾祖考之所以施于人者如此。
(赖安)于戚族中情当馈赠者、义当周恤者,以及于名节之当钦敬者,虽远宦,必以时济。
外王父卒后,无子,外王母依母姨而居。府君(赖安)以道远不能赡养,至于今馈遗不绝,戚族之间,遇便必有投赠,视亲疏境遇以分多寡,无一遗者。
(赖以森)每于里党亲友婚丧,时有资助。届岁暮,必有助其度岁。行诸数十年,未尝少辍。
考虑到清中叶以来“在旗”共同体的松懈和救济功能的渐趋失效,族人对家族之内救济事务的热心参与无疑是必要的。此外,一些族人还热心举办地方公共事务,原先“在旗”共同体的作用进一步被取代。例如,赖安为官以后,对“旗中鳏寡孤独四者”,长期“按籍而遍赠焉”。道光二十四年(1844) ,其子赖以彬从赖安的任所回乡之际,赖安还特别交代应“踵而行之,无忘也。”另外又嘱咐“邻戚中有孀妇者,其姑将嫁之,妇以死矢,嘉其节也。遇有便,必助之……若有余资,可从丰赠。”又如赖以森,“尝创生生社,捐集巨资,以挽溺女之风,垂三十年。捐资需罄,复独立捐办者又十余年。活女无算,远近闻风,遂移溺女之习。”
 楼主| 发表于 2021-5-15 18: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乾隆以来“出旗”政策与生计压力,曾使这群“出旗”的或“在旗”的汉军一度趋于涣散,而家族组织的逐步建构,又使行将涣散的人群重新得到整合。由此,原先以“镇守者”自居的“旗人”,也逐渐转变为以地方社会为根基的“族人”。

五、余论
本文以清代赖氏家族为例,展示了汉军旗人驻防福州、“奉文出旗”和建构宗族的过程,探讨了清代驻防旗人的地方化和认同变迁等问题。通过分析可知,在清初的驻防体制下,汉军旗人被编入特殊的“旗籍”,享有各种生活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外在的“镇守者”自居,游离于地方社会之外。清中叶以来,随着“出旗”政策的推行和生计压力的扩大,部分旗人被迫脱离旗籍,与“在旗”共同体彻底中断了联系; 未“出旗”的汉军,也出现居处涣散、生计模式改变的新情况。随着“在旗”共同体的社会经济功能趋于弱化,无论是已“出旗”者还是“在旗”者,对“旗人”身份之认同已趋淡化,他们开始重新定位自身的角色,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事件就是科举传统的形成和家族组织的建构。科举传统的形成,意味着汉军旗人在“披甲”吃粮之外找到了新的生计出路,也为其从游离于地方社会之外的“镇守者”向地方化的家族之转变提供了条件。家族组织的建构与完善,更取代了“在旗”共同体的社会经济功能,使行将涣散的人群重新得以整合,驻防汉军最终完成了从“旗人”向“族人”的转变。
在清代,全国各地设立的八旗驻防单位达数十处之多,本文考察的仅是其中一处个案。赖氏个案的特殊性在于,它是由“在旗”的大宗和“出旗”的次宗两支共同构成的,家族内部已经出现了“旗民混杂”的情况,这可能是推动其迅速地方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在旗”之大宗驻防于三江口( 洋屿) ,远离省城,与京师总旗更属悬绝,在这种条件下,清廷维持“满洲之道”的各种措施似乎难以很好地被推行,这可能加速了其“旗人”认同的弱化。
(本文經作者授權發佈。原載《清史研究》,2014年,第2期,頁111-124。注釋從略,引用請参考原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