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明清史研究辑刊 (研考琴江)

  [复制链接]
查看: 22759|回复: 16
发表于 2021-5-14 19: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羅桂林 | 清代駐防旗人的生活與認同——以福州洋嶼賴氏為中心摘要:八旗制度之运作与旗人认同之变迁,是清史研究的热点问题,以往的研究较少使用民间历史文献,也较少从普通旗人的角度 “自下而上”地思考此类重大问题。本文以一份普通的驻防汉军家谱——《福州洋屿颍川赖氏家谱》和其他相关文献为主要资料,较完整地呈现了清代驻防汉军的生活与认同之变迁。赖氏家族自康熙间驻防福州以来,经历了雍正间分防三江口,乾隆间部分 “奉命出旗”,清末出现家族整体转型的历程,清晰地展现了汉军旗人从清初驻防地方,到清中叶面临 “出旗”压力和生计困境,再到清末建构家族组织和实现地方化的转变。福州赖氏由 “旗人”到 “族人”的转型,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普通汉军乃至部分满洲旗人的共同经历。
关键词:旗人 族人 认同 地方化 赖氏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19: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一、引言
八旗制度是清朝的立国基础,长期以来一直是清史研究的重要课题。国内学术界早期的研究,主要依据各种官方文献,对八旗制度开展整体性的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八旗制度的专题性研究受到重视,尤其是八旗驻防的研究逐渐成为热点。这些研究通过对八旗历史的细致考证,勾勒出八旗制度在各方面的历史影响,丰富了我们对八旗制度和满族史的认识。但以往的研究基本是在制度史的研究框架内,多以 “自上而下”的视角展开分析,很少从普通旗人的视角考察这段历史。有学者尖锐地指出,造成这一现象的症结在于,大多数研究 “偏重出自朝廷的官书档案,而较少利用地方史资料。”
近年来 “新清史”研究的兴起备受瞩目,随着新资料尤其是满文资料的利用和新理论新方法的引入,八旗研究呈现出崭新的局面,学术界开始重新审视满族形成之历史及满族与清代国运之关系等重大问题。当然,要深入推进此类重大课题的研究,尚需更多的个案与实证分析,尤甚需要更多地从普通旗人的角度进行思考。有鉴于此,本文欲以普通汉军八旗为研究对象,考察清中叶以来旗人的社会生活、认同变迁与地方化问题。本文使用的基本资料是福州驻防汉军赖氏的家谱。赖氏自康熙间驻防福州以来,经历了雍正年间“大宗”分防三江口水师营,乾隆年间驻防福州省城的 “次宗”“奉命出旗”的历程,直至清末家族实现整体转型。笔者参照相关史籍,可以清晰地看到赖氏此类驻防汉军,自清中叶以来为应对“出旗”压力和生计困境,发展出各种适应性手段,比如像**一样建构起家族组织,不自觉地加入到地方化的进程中去。赖氏由 “旗人”到“族人”的转型,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清代众多汉军旗人乃至部分满洲旗人的共同经历。
DWWF3TH8.jpg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19: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二、驻防制度与“在旗”生活
福州八旗驻防,始于顺治十三年(1656) 固山额真郎赛等统率旗兵镇守福州。不久,随着靖南王耿继茂移镇闽疆,福州驻防旋即撤销。康熙初年平定“三藩之乱”之后,清廷重新重视福州的战略地位,复设八旗驻防部队,由将军、副都统统领。与顺治年间3000满洲“正披甲”驻防福州不同,康熙初年复设的驻防部队,专驻的不是满洲八旗,而是汉军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 “四旗营”) 。四旗营的来源主要有两部分: 一是杭州副都统胡启元从杭州率调来闽的部分驻防旗兵,计有兵匠1000余名; 二是原耿精忠“归入上三旗”的马兵1000名,也被编入驻防部队,“在四旗内行走”。四旗营由2000余名兵匠组成,这一规模一直维持到乾隆初年。
雍正年间三江口水师旗营的设立,标志着福州汉军驻防体制的重大调整。当时鉴于三江口——闽江、琴江和乌龙江的交汇处——在军事上的重要地位,又因该地“去海不远,密迩省城”,将军蔡良、总督高其倬于雍正六年(1728) 会奏设立汉军水师旗营。按规定,水师旗营额设兵匠600名,其中300名由原先在将军、总督、巡抚三标中食粮当差的“四旗壮丁”拨充,200名由“省城驻防另户闲散壮丁顶补”,另100名则从海坛、闽安二营中“谙练水师船只”的兵丁中调拨。
省城四旗营和三江口水师旗营的组建显示,福州驻防部队的来源相对复杂,有相当一部分兵匠原先的出身并非汉军“旗人”,然一旦被编入驻防部队,他们就都拥有了“在旗”的身份。构成福州驻防汉军主体的,是领催、马兵、步兵等下级军官和普通士兵,其人数大致在2500人左右。以乾隆初年为例,省城的四旗营共有领催242名、马兵1400余名、步兵347名。三江口的水师旗营共有领催30名、马步兵470余名。驻防部队人数看似不多,但其家属人数却十分庞大,由此构成了数量不小的、对福州社会有特殊影响的旗人群体。
汉军旗人镇守地方时,享有充分的生活保障。驻防省城的四旗营专门划有“旗汛”地界,其间建造了4700余间供旗人居住办公的“官署”和“兵房”。按规定,领催可分到住屋3间,马兵、步兵、匠役等可分到住屋2间。驻防三江口的水师旗营设有专门的城垣,周围计2里零3 分。城墙内共建有1300余间官署和兵房,每名兵匠能分到住屋2间。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19: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住房之外,汉军旗人还享有稳定的俸饷收入。以乾隆初年的规定为例,省城的四旗营共有领催242名,他们每月均可支领3 两饷银和2石5斗糙米(10名口) 及3匹额马的谷草银; 1400余名马兵每月也可支领2两饷银、2石5斗糙米(10名口) 、3匹额马的谷草银; 步兵347名,每名每月可支领1两饷银、5斗糙米( 2名口) 。领催、马兵这样的“马甲”职缺,与步兵相比,每月俸饷优越得多,仅多出的“三匹额马谷草银”一项就可折成“大料8两4钱,小料7两3钱”,数量相当可观。对广大旗人而言,家中若有壮丁在四旗营披甲当差,尤其是调充领催、马兵等“马甲”职缺,其生活将很宽裕。
水师旗营兵匠的俸饷收入,较省城四旗营少了许多。水师旗营共有领催30名,每名每月仅支领3两饷银、1石糙米,不支领“额马谷草银”; 兵470余名,每名每月仅支领2两饷银、1石糙米,也不支领“额马谷草银”。由于水师旗营收入与省城四旗营有较大差距,当时从省城四旗营( 俗称“老四旗”) 调选壮丁拨防水师时,老四旗壮丁往往因“粮饷不优,多半裹足不前”; 加之水师旗营“地处海滨,每秋冬两季,大风屡作,汹涛怒吼”,老四旗无不视水师旗营为畏途,老四旗甚至“有饬家丁冒充本名拨充者”。这些冒名拨充的家丁被称为“奴才甲”,“只准充当兵额,不准升官”。
此外,四旗营和水师旗营各兵匠也享受多项朝廷特颁的福利待遇。雍正七年(1729) ,福州驻防曾奉上谕在藩库内支银二万两生息,“如该处驻防兵丁家有吉凶之事,将息银酌量赏给,以济其用”。赏银的具体数目为,四旗营的领催和马兵、水师旗营的领催,逢红事赏银6两,遇白事赏银7两; 其余兵匠逢红事赏银5两,遇白事赏银6两。此外,旗营官兵遇红白事,尚可依据不同的职级,借出数量不等的“公项银”使用,日后于俸饷内按月扣还。这类资助与借贷的数额虽然不大,但有助于广大旗人,尤其是普通兵匠应对特殊时期资金紧缺的状况。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19: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为了维持旗人的特殊地位,清廷通过种种方式,限制“在旗”社群与当地社会的接触,四旗营“旗汛”与水师旗营城垣的设立,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为防止旗、民混杂,福州省城划出了专门的“旗汛”地界,规定“于设栅各处,由协领、佐领各前锋一名,领催四名,轮流值班稽查。即以栅门为城门,早开晚闭,不准旗兵无事游荡。”旗汛之内旗人即使“历岁久远,间有迁移,但不得令越出旗汛,以失驻防之根本”。与省城的“旗汛”相比,水师旗营的城垣更具有隔离旗、民的效果。水师旗营自雍正年间立营开始,就着手设立城垣,其初仅建有“临江一面”的城垣和城门。乾隆二年(1737) ,经奏准添筑了其余三面,由此形成周围2里3分的完整城垣。旗营城垣的出现,不仅在视觉上形成“在旗”社群与当地社会的自然区隔,而且在心理上也形成“旗人”与“民人”之间的严格分离。一直到民国初年,尽管旗营水师后裔已很大程度被地方化了,但他们在编订乡土志书《琴江志》和《琴江续志》时,仍以“围墙内”、“围墙外”来区分自身与当地其他人群。
INX62GVV.jpg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19: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三江口水师营官兵
就旗丁家口的“回京归旗”政策,目的也是维持旗、民区隔,限制“在旗”社群与地方社会融合。按照定例,驻防官兵病故后,其家口达十名以上者,须于当年递送“回京归旗”; 家口不足十名的,俟次年汇送。这一规定显然容易导致“在外当差者转以驻防为传舍,未免心怀瞻顾,不图久远之计”,而且,由于回京归旗政策之施行,需“咨送络绎,亦觉纷繁,地方官颇以为累”。因此,从雍正二年(1724) 开始,上述规定得到修正。如允许那些“在京并无产业、亲族可依”,且“有弟男子侄现披甲者可以养赡”的寡妇,免其汇送京师; 寡妇若情愿改适旗人的,则允许其改嫁。乾隆二十一年(1756) ,又颁布上谕,“加恩”驻防兵丁,“准其在外置立产业,病故后即在该处埋葬,其寡妻停其送京”,还专门为福州驻防汉军中的无力营葬者划出200余亩的公共茔地,明确规定“所有呈请回京之例着停止,著为例。”
雍正年间驻防汉军中“清书官学”的设置,则是为了培养专门的满语人才,维系旗人对“满洲根本”的向心力。雍正五年(1727) ,福州副都统阿尔赛陛见时,曾奉上谕: “尔福建汉军原是旗下,若不晓满文,即昧根本。尔回去时必教导他学满洲话、满洲书”。驻防当局为此设立了以教授满文为主要内容的清书官学,选拔四旗子弟进学。乾隆初年,四旗共核定“官学生”120名,每旗30名; 每旗还设立1名“总学长”,由长于清语、清书的披甲人员充当,分管各旗学生。官学生每月须参加翻译、编话和缮写清字三项考试。优秀的官学生还可充当清字外郎,有补充马甲营缺之优先权。清书官学的设立和“清话”( “满洲话”) 、“清书”( “满洲书”) 的推广,有助于在汉军旗人中强化“满洲”文化认同,这反过来也加深了驻防旗人与当地社会之间的区隔。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汉军旗人被编入特定户籍,不事四民生业,以披甲吃粮为主要生活来源,享受各种福利保障,具有强烈的优越感与“满洲”认同。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19: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三、“在旗”与“出旗”
驻防旗人作为清廷“镇守”地方的政治象征和军事凭恃,享有各种社会特权和生活保障,但雍乾以后,随着八旗人口的迅速增长,驻防旗人的生活水平日趋下降。尤其是清廷为满足在京满洲旗人的就业需要,从乾隆初年开始在汉军中推行“出旗为民”的政策,这极大地冲击了汉军旗人原先“披甲吃粮”的生活模式。在这种大的形势变动之下,福州的汉军旗人面临着从“在旗”向“出旗”的艰难转变。
如前述,康熙年间,福州汉军旗人的数量尚十分有限,但福州驻防汉军人数不敷的状况,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改变。署福州将军石文焯,在雍正元年(1723) 曾奏报,福州驻防汉军已经“人口蕃滋,度日艰难”。“人口蕃滋”现象的出现,意味着适龄壮丁的大量增长。这势必要求增加相应的“披甲”岗位,为数量日增的适龄壮丁寻找出路。但福州的驻防体制自康熙初年组建以来,除了在雍正年间新建三江口水师旗营外,从未进行过重大调整,各营人数没有什么变化。这导致大量适龄壮丁“披甲”无望,“余丁”日益累积。这些余丁的生活十分贫困,但根据旧制,在籍旗人即使“披甲”无望,也不得从事四民生业,这导致适龄壮丁开始激烈竞争“披甲”的机会。
福州驻防汉军因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陷于贫困的情况,在全国汉军中具有普遍性。在乾隆七年(1742) 四月的一道上谕中,乾隆皇帝就指出:
八旗汉军自从龙定鼎以来,国家休养生息,户口日繁。其出仕当差者,原有俸禄钱粮足资养赡。第闲散人多,生计未免窘迫。又因限于成例,外任人员既不能置产另居; 而闲散之人,外省即有亲友可依,及手艺工作可以别出营生者,皆为定例所拘,不得前往。以致袖手坐食,困守一隅,深堪轸念。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19: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于此,为“广其谋生之路”,皇帝决定在汉军中推行“自愿”出旗的政策,“如有愿改归原籍者,准其与该处民人,一例编入保甲。有不愿改入原籍,而外省可以居住者,不拘道里远近,准其前往入籍居住。”并且特别声明,此举“原为汉军人等生齿日多,筹久远安全计,出自特恩……并非逐伊等使之出旗为民,亦非为国家粮饷有所不给”所致。
“户口日繁”与“生计窘迫”等问题,在当时整个八旗体系中实际已经相当普遍和严重化。“大抵清于八旗皆以国力豢养之。及后孳生蕃衍,虽岁糜数百万金,犹苦不给,而逃人之禁复严,旗民坐是日形困敝。”但为维持“满洲”根本,清廷采取满汉有别的原则,在汉军中全面推行“出旗”政策,这极大地冲击了驻防体制下的汉军旗人社会。
乾隆十九年(1754) 三月,鉴于在京满洲旗人日增,大量适龄壮丁披甲无望,乾隆皇帝专门向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州将军新柱发出上谕,要求“将彼处汉军人等,或亦照京城汉军之例,各听其散处经营。……所出之缺,即将京城满洲兵派往顶补。”出旗汉军俟“将军标绿旗营兵缺出,将伊等转补。”据称,其好处在于“京城满洲既得以疏通,而本处汉军等,于生计之道亦得自由”。七月,闽浙总督与福州将军会奏,提出六条办法:
一、愿为民之汉军,无论世族、闲散,准入民籍;
一、愿为民而别无生计,惟藉粮饷赡养者,分派近省绿营坐补粮缺;
一、汉军甲兵尽马甲先改一半,以便满洲兵坐补;
一、汉军原住房屋,均留给新派满洲兵;
一、暂留汉军水师兵,令满洲兵渐次学习顶补;
一、派出京城满洲兵,应分次分路行走。
该办法虽然标榜对汉军出旗采取“自愿”的原则,而实际上汉军并无选择的余地,在“原设之四旗汉军各官兵”中推行的实际是强制性的“悉令出旗”政策。而且依照办法,其“原住房屋”也须让出供“新派满洲兵”居住。省城四旗营的汉军出旗后,“其出旗愿补绿营之兵”须“强壮技娴者”方有资格,且“必俟绿营缺出,始可顶补”,大多数人只能面临“概令出旗为民”的命运。此后,驻防省城的汉军“四旗营”改组为“满洲八旗”营。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19: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以上主要从制度史的层面分析了驻防汉军由“在旗”到“出旗”的历程,下面将结合相关事例,特别是赖氏的个案,讨论这一转变对汉军旗人生活的实际影响。驻防福州的赖氏,依照清末民初的分法,包括“大宗”和“次宗”两支,前者于雍正年间分防三江口水师营,后者虽然留在省城但后来却被迫“出旗”为民。无论是“出旗”的“次宗”还是继续身为“旗下”的“大宗”,都面临着种种生存压力,迫使他们努力探索对应之道。
例如,属于赖氏留防省城“次宗”的赖良,原充省城四旗营右翼领催,他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 “奉文出旗”后,开始籍隶福州。赖氏“次宗”出旗后,生计立即陷入贫困,赖良之孙赖长茂和赖长寿,家谱上都记载“未娶”。为了应对生计上的窘境,出旗后赖氏多散居各处,各自谋食。赖良之季子赖天鹏曾“挈眷远客”,后“夫妇俱卒于漳”; 赖良之孙赖长茂、赖长凝远游闽南,最后分别“葬于漳郡西关外”和“葬于漳郡南靖城外”; 赖良的曾孙赖宸,为谋衣食“就馆延平( 今福建南平) ”;赖良的玄孙赖以杭在光绪年间甚至不远千里“渡台就馆”,最后“不通音信,未知存亡”。
不过,出旗后的赖氏“次宗”,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生计模式逐渐改变,昔日“披甲尚武”的传统开始为“诗书传家”的家风所取代。赖良出旗后,其孙赖长春开始捐纳“候选县丞”,其曾孙赖宣、赖宸都拥有“国学生”的学衔和“候补巡检”的职衔,其玄孙赖以桐、赖以梁、赖以棠等都取得诸如“军功五品顶戴”、“候选运同,赏戴蓝翎”等职衔,其来孙赖丰炎顺应时势,还取得“法政讲习毕业生”和“派充春育小学堂教员”等新式功名和职位。
前述关于汉军出旗的六条办法,主要是针对省城的四旗营而制定的,其中唯有“暂留汉军水师兵,令满洲兵渐次学习顶补”一条涉及三江口水师旗营。汉军水师营“暂留”的原因,主要是出于便利分批出旗的需要。按计划,至省城的汉军逐步为满洲八旗顶补完毕以后,才考虑水师汉军的出旗事项。但在省城的汉军全部出旗后,由于满人无法忍受三江口的恶劣环境和低下的薪资标准而不愿前往,水师营的汉军因此幸运地得以保留。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19: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三江口水师汉军虽然未遭遣散,但人多甲少的情况却并未改变,水师汉军面临的生计压力也没有任何减轻。例如,赖氏“大宗”自赖坤移驻三江口水师营以来,从第二代开始,就出现严重的贫困化。赖坤之子赖彩玉为“入伍”军士,“家故贫,而饮食兼人”,其子赖通照等“孝道无形,常私自节腹以为养”。赖彩玉之子赖通照,尽管担任基层军官——领催一职,但“俸薪甚微,仰事俯育,日且不给”,甚至连“中馈米盐琐屑”都“缺乏”。为“上以裕老亲甘旨之奉,下以储后人读书之资”,赖通照开始兼营“贸易”,并自谓这种**是出于不得已,“吾非乐此而为之”。
汉军贫困化的另一个表现,是“未娶”情况的大量出现。赖氏“大宗”自移驻洋屿第二代开始,就有2位“未娶”; 第三代更有4位“未娶”; 第四代又有4位“未娶”。许多房支因此绝后。生活于乾隆至道光间的赖安,曾沉痛地总结赖氏“大宗”的发展史,认为本支“门祚衰薄,几至不绝如缕”的主要原因,在于“以循例得饷”而“力难授室”,以致“式微”。水师营汉军“人多甲少”、生计困难等问题,当局无法有效解决,也很少进行干预和调整。光绪年间将军曾祺,曾从水师汉军中“特挑壮丁数十人,拨往南教场提督孙开华麾下充当兵额”,试图缓解“人多甲少”的问题。这是一次罕见的积极干预行动,但效果相当有限, “各兵所得饷银,尚不敷赡养家口,多半辞差就商”。
为解决生计上的困难,水师营汉军不得不多方筹维,常见的方式是**或专职从事“贸易”。例如除上述的赖通照外,他的亲家李澎,担任“右翼骁骑校记名以防御用”的职务,此公“向立质库”,常常以典质满限的“布衣、布裙宜汉妆者”散给亲戚。又如许维干,他继承父业,经营“杂货生理”。但由于经营不善,只好将“生理收理”,随之出现“生计颇窘”的境况。许维干之子许佑铭生有4子3女,“食指浩繁”,“杂货生理”歇业后,全家仅藉许维干、许佑铭父子“甲缺二分”艰难度活。所幸许佑铭考中举人,“历年舌耕,济以勤俭,家颇小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