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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门案陈明东正式被起诉 指控升级为5项一级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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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9: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英国来自: 英国
灭门案陈明东正式被起诉 指控升级为5项一级谋杀(图)
时间: 2013-11-1 16:47| 查看: 616| 评论: 0  发表评论
摘要: 布鲁克林八大道灭门惨案,案件嫌犯陈明东本周一在州高等法庭过堂后,今天(11月1日)下午大陪审团正式提出对陈明东的指控。


布鲁克林八大道灭门惨案,案件嫌犯陈明东本周一在州高等法庭过堂后,今天(11月1日)下午大陪审团正式提出对陈明东的指控。

在庭审之后,本台在现场采访的记者称,今天的大陪审团作出了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决定,将针对陈明东的指控又增加了4项一级谋杀,使得针对嫌犯陈明东的最高指控也变为了5项一级谋杀,以及5项二级谋杀,同时大陪审团也保留了对于陈明东袭警,拒捕等这样的指控。

由于2004年起,纽约州废除了死刑,因此每一项一级谋杀罪,将使嫌犯陈明东面临最少20到25年的监禁,甚至终身监禁。如果针对嫌犯陈明东的5项一级谋杀罪名全部成立的话,他将面临至少100年的监禁。如果检方无法证明陈明东的谋杀行为伴随恶劣的行径,那么检方将转而指控嫌犯陈明东的2级谋杀罪,2级谋杀罪为有意图的谋杀,如果成立,每项2级谋杀罪的最低刑期为15到20年,最高至终身监禁,因此如果针对陈明东的5项2级谋杀罪名全部成立,嫌犯陈明东将面临至少75年的监禁。

针对今天大陪审团做出的增加4项一级谋杀罪名,将对检方非常有利,检方会有更多机会将嫌犯定罪。目前,大陪审团正式提出对陈明东的指控,双方律师未对此做出任何回应。本台记者将继续关注后续报道。
发表于 2013-11-2 09: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这种丧心病狂的人渣不处死,受害者的家属能答应?那么多生命的灵魂可以安息?
发表于 2013-11-2 09: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杀了那么多。如果只是终身监禁,有点太不公平了
发表于 2013-11-2 10: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至少死5次~一刀一刀来。快死了在抢救。来回5次就可以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11-2 10: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11-2 10: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来自: 加拿大
欣赏网友义愤填膺,理解大家口无遮拦。
正义感爆满,使命感泛滥。
今天蜀黍把意见提给你们看看,
很遗憾!
蜀黍想的还真的和你们有点不一样。
无限同情受害人及其家属,也对凶嫌瞬间变得如此残忍而悲叹,
抽丝剥茧,罪魁祸首是美利坚这个地狱天堂。
静下心来试着想一想,
若是美利坚的移民政策不是如此坑爹害娘,
凶嫌怎么会变得如此无情凶残?
真要还原案发时的事实真相,
不带偏见的分析才有助于以后避免类似的惨案。
看凶嫌QQ签名不似对生活毫无期盼,
若是有身份娶了老婆孩子热炕上,
何至于发狂后举起屠刀酿惨案?
说一千,道一万,
凶嫌的血腥残忍确实让人无法原谅。

16岁未成年,漂洋过海跋山涉水就把美国闯,
无语心酸,世情冷暖,
若非当事人外人岂能轻易想象?
少不经事便孤身在外闯荡,
没成年人家属指导和陪伴。
三观形成难免不变形走样。

若是美国的移民政策不作出改善,
各个部门互相推诿兼扯淡,
让非法移民看不到一丝丝希望,
无异于在社会上埋下一颗颗定时炸弹。
移民政策改革已箭在弦上,
不可一拖再拖一缓再缓,
让广大非法移民中内心无企盼,
否则难保不再次发生类似的惨案。

娜娜姑凉很可能受冤枉,
悲剧未必和她直接相关。

梳理此案的动机其实并不难,
回过头咱们来看一看。
数月前凶嫌递解令背身上,
芝加哥老板又叫他滚蛋,
亲爱的娜娜妹妹关键时刻又不让上,
囊中羞涩身无分文吃了上顿不知道下顿饭,
亲朋好友又躲避瘟神般把他直往门外赶,
叫他怎能不陷入深深的绝望?
最无法忍受的是亲朋打电话回国还把功劳贪。
此刻的他变得极度脆弱加敏感。
即便鸡毛蒜皮小事也足以把心中怒火点燃。
仇恨的种子在凶嫌的心中渐渐滋长,
终于陷入爆发前的精神错乱。
倒霉的受害者刚好撞枪口上,
不知啥原因激怒了嫌犯。
杀机已动想平复下来很难,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个精光。

叹!叹!叹!
人生苦短!
痛!痛!痛!
悲剧已酿!

奉劝看客们,
有类似经历者赶快找心理医生看看,
有委屈不平抱怨发泄的渠道得正当,
残杀妇孺众怒难犯,
到头来免不得法律的审判,
唯一的结果就是把牢底坐穿。
发表于 2013-11-2 11: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淡忍 发表于 2013-11-2 09:27
他应该还是中国国籍,建议引渡回国处死。把有用的器官活活的留给别人。

这个好,我批准。
发表于 2013-11-2 12: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如果同样的血案发生在你亲人身边,你还会有这种逻辑吗?悲哉!
发表于 2013-11-2 12: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有谁共鸣 发表于 2013-11-2 10:53
欣赏网友义愤填膺,理解大家口无遮拦。
正义感爆满,使命感泛滥。
今天蜀黍把意见提给你们看看,

大叔,精辟
发表于 2013-11-2 13: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来自: 加拿大
眼睛的控诉 发表于 2013-11-2 12:46
如果同样的血案发生在你亲人身边,你还会有这种逻辑吗?悲哉!

确实不会!
假如如此惨剧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巨大的悲痛会让最冷静的人也失去逻辑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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