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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大楼又有人跳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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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怪现象
发表于 2012-2-14 08: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性至勃勃 发表于 2012-2-13 21:52
依法管,
不可以用非法管非法.

兄弟给执法队给个依法管的好建议如何?
发表于 2012-2-14 09: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吓大避夜 发表于 2012-2-14 08:22
兄弟给执法队给个依法管的好建议如何?

兄弟,这好建议不用我们动脑给,所有法律条文里都会规定的很明确的。
执法者只要依法行政就好了。你说呢?
发表于 2012-2-14 09: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在那边看了很久,是摩托车被抓了,用这样的方法想讨说法。他家人在下面哭的稀里哗啦的。最后自己不小心划下来,手及时抓住广告牌,消费队员架梯子上去救了下来,到了地面,人就晕了。
发表于 2012-2-14 12: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真想死的肯定直接往下一跳完事。墨迹半天又这又那的。纯粹蛋疼。要我就不管。
发表于 2012-2-14 12: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威胁gov-ern-ment
发表于 2012-2-14 12: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做样子吧?
发表于 2012-2-14 13: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怪现象 发表于 2012-2-13 16:02
这人即使安全下来,也肯定先进拘留所

同感
发表于 2012-2-14 15: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郑玲 发表于 2012-2-13 16:58
有话可以好好说,千万别干过激的事。

抓一次罚你3000元,等于断了你全家的口粮,你还淡定么?和谐社会,吃饱饭是根本……
发表于 2012-2-14 18: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生活的艰辛让他作出如此的选择,ZF没责任?
发表于 2012-2-14 18: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

RE: 交通局大楼又有人跳楼了

性至勃勃 发表于 2012-2-14 09:01
兄弟,这好建议不用我们动脑给,所有法律条文里都会规定的很明确的。
执法者只要依法行政就好了。你说呢? ...

关键是它们知法犯法、有法不依。一句话:中国社会是法治还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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