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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填江建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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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村干部
发表于 2011-7-18 04: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人家广告都敢做出去了还怕你!!
发表于 2011-7-18 07: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
什么报记者?
发表于 2011-7-18 10: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olloll 发表于 2011-7-18 07:34
什么报记者?

《福建日报》
发表于 2011-7-18 11: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发表于 2011-7-18 11: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来自: 加拿大
肯定没事
发表于 2011-7-18 11: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长乐市水利局说:涉河工程、建筑物必须经过水利部门批准方能动建,如果规划要更改红线,将江河改道,必须经水利部门科学论证可行性,否则,在江河上动建属违建,应依法拆除。
      长乐市规划局说:永荣山水湾建设项目是经过市规划局规划审批的。但他们批的是在附近临江的岸上建造,并没有允许他们填江建房。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说:永荣房地产是近年通过拍卖竞得“金刚腿”附近的那块地而进行房地产开发,但公路、江河这些国家资产并没有拍卖给开发商。
      长乐市建设局说:这一建设项目有审批手续,但没有批准他们在江河上建造。
   
       我说:以上部门都没批准他们在河上建房,但谁去拆除?????他们都没批,所以他们都管不着?????兄弟集团,不差钱,谁都不敢惹?
       你怎么说?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7-18 11: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7-18 11: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对此,长乐市规划局支部副书记王庆益表示,“永荣山水湾”沿江房产项目经过长乐市gov-ern-ment批准,项目确实经过该局审批,按规划该地区将建低层住宅、酒店,至于施工方填江作业面积是否超出规划范围,王庆益说将派人员前往调查。

只要不是瞎眼,谁看不见?还用调查?
发表于 2011-7-18 12: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为了证明你们不是狗——官,一定要给长乐百姓一个交代呀
发表于 2011-7-18 13: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帖最后由 小安 于 2011-7-18 13:04 编辑

无良奸商,自掘坟墓,死期也不远了。有钱也没有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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