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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填江建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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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1: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违法填江建别墅

本报记者 陈则周 文/图







  最近,长乐市十几名群众向本报反映说:福建永荣(福隆)房地产公司在地处航城街道坑口自然村、距“金刚腿”风景区约500米处的闽江口南岸建起4座永荣山水湾别墅和一座会所(如图),给防洪带来较大影响。

  记者在现场看到,几部钩机、挖土机正在作业。4座并排的别墅颇为气派,每座占地约150平方米、高3层。一幢会所还在建设中。记者前几年去长乐经过这里,坑口自然村江边路的路基是紧连江水的,而现在却延伸出长100米、宽80米左右的地块。

  据群众介绍,去年初,每天有无数部车辆运土石往江里填,两三个月后,这里就像浮起一个小岛。当时他们还以为是gov-ern-ment在这里建什么工程,后才知是开发商要建别墅。  

  根据《水利法》第38条规定“在河道管理内建设建筑物,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的有关规定经水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37条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具体来说,要改变江河或在江河上搞项目建设,必须经过当地水利局申报,省水利厅依法审查批准。然而,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这个项目始终都没有请他们参与。长乐市水利局综合科等科室人员说:涉河工程、建筑物必须经过水利部门批准方能动建,如果规划要更改红线,将江河改道,必须经水利部门科学论证可行性,否则,在江河上动建属违建,应依法拆除。此处江边的水域被填这么大,使河道防洪能力减低,大大影响排洪。去年夏天雨季,这里水位比往年明显上升,洪水冲垮了一些护岸。其实,在这里居住也不安全。

  记者从长乐市规划局了解到,永荣山水湾建设项目是经过市规划局规划审批的。但他们批的是在附近临江的岸上建造,并没有允许他们填江建房。随后,记者到长乐市国土资源局,该局监察大队介绍,永荣房地产是近年通过拍卖竞得“金刚腿”附近的那块地而进行房地产开发,但公路、江河这些国家资产并没有拍卖给开发商。最后,记者采访了长乐市建设局,该局表示,这一建设项目有审批手续,但没有批准他们在江河上建造。

  此事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发表于 2011-7-15 11: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来自: 美国
利欲熏心
发表于 2011-7-15 11: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肯定没事
发表于 2011-7-15 11: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回复 别致精灵 的帖子

肯定没事! !! 看得透啊!!!
发表于 2011-7-15 11: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都建的非常漂亮了,,一幢500万```
发表于 2011-7-15 11: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建了差不多才告,晕死
发表于 2011-7-15 11: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说明是{政}{府}无能,在这么明显的地方建设这么大的工程,都没人去监察,整天只是坐在办公室喝茶看报就有钱领
发表于 2011-7-15 11: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来自: 美国
本帖最后由 星河 于 2011-7-15 12:03 编辑






上次不是告过一次么?没用的!


http://www.changle.com.cn/data/a ... 41cf733c25234ff.jpg
发表于 2011-7-15 12: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围观。
发表于 2011-7-15 12: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这是ZG,你们这些P民告了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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