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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路没收电动车合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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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1111
发表于 2019-4-15 23:40: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西班牙来自: 西班牙
法律是他们制定的,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
发表于 2019-4-16 00:32: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宇辰 发表于 2019-04-15 19:52
不是说人民民主专政吗?起码也走个形式来个人大表决通过吧?毕竟人家也是合法购买的,不是抢来偷来的,有发票和出厂证书的就应该给人家上牌登记,毕竞也属公民私人财产,公然扣车罚没,这与抢匪有什么区别

不不,没有私人财产,都是国家的
发表于 2019-4-16 10: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电动车起的
发表于 2019-4-16 11: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AdRQjE3krK 发表于 2019-4-16 10:53
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电动车起的

非机动车道基本都是被机动车给占用了!
发表于 2019-4-16 11:33: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云南来自: 中国云南
谁比烟花寂寞 发表于 2019-04-15 19:53
唉!对电动车现在全国上下被搞的人心惶惶,遍地哀怨但无可奈何。毕竟关系到每家每户,不管有没有小车但每家每户都有电动车

昆明、西安都没这样乱搞,超标电动车都可以上临牌,都有过渡期。长乐交警与理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貌似长乐交警对渣土车就没有这样的霹雳手段。
发表于 2019-4-16 12: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清净致远 发表于 2019-4-16 11:33
昆明、西安都没这样乱搞,超标电动车都可以上临牌,都有过渡期。长乐交警与理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貌似长 ...

不用说那么远,莆田市就可以上临牌。
老百姓与渣土车运营方,一个是一盘散沙,一个是背景强大。
老百姓连“上访”都被“种种限制”,上网说话“不小心”就被“删帖”。。。。。。
发表于 2019-4-16 12:00: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云南来自: 中国云南
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工信部强调,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目前各地管理部门普遍采取设置过渡期的方式,不同地区过渡期在3-5年不等。
发表于 2019-4-16 12: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中国真的是奇葩的国度,生产的,销售的都不算违法,特么就买的消费者成违法者了!为什么政府不从源头去杜绝?让老百姓去买单?还要没收老百姓的财产?
发表于 2019-4-16 15: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清净致远 发表于 2019-4-16 12:00
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工信部强调,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 ...

问题是长乐人有钱!几千块,没关系,随便搞!是不是这样呢!!
发表于 2019-4-16 16:29: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云南来自: 中国云南
hai1212 发表于 2019-04-16 15:49
问题是长乐人有钱!几千块,没关系,随便搞!是不是这样呢!!

应该是典型的钱多人傻吧,关键是骑电动车的也没有像西安奔驰女车主那样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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