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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人民政 府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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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斌哥
发表于 2011-10-27 12: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只能说 是否真正有利于群众 还是日后再说啊  如果你一刀切掉这些非法车辆  你就能确保其他的代步车辆能及时跟进 便民?
发表于 2011-10-27 12: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无梦的独特 发表于 2011-10-27 11:42
趋利避害人之常情,好吃的大家都喜欢吃,难啃的大家都晾在一边,所以积弊众多。
从职责上来说,交通局主要 ...

内行人
就因为有了"交通"两字,让许多人分不清楚两个部门的不同职责,以至许多时候认为只要是交通上的事,就是交通局的管的.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原来的"交通部"都已改成了"交通运输部"了.
发表于 2011-10-27 13: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齐天大圣 发表于 2011-10-27 12:54
很简单,谁来保障纳税人的出行安全?

很简单,该干嘛的干嘛!该问责的问责!
问题是,没人问责,纪检?人大?政协?
都不是民选的,谁来保障纲税人的出行安全?
发表于 2011-10-27 13: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pan3 发表于 2011-10-27 11:48
哦。。。

那确实是辛苦交通局了。。

交通局是干啥用的?
出租车不跑市区,民众无的可打,是谁把出租车市场运营权给偷走了?
“三车”成了“历史遗留问题”没人承担责任,纳税人岂不白养了哪些酒囊饭袋?
发表于 2011-10-27 13: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希望不是做做样子!
发表于 2011-10-27 13: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没有哪条规定出租车只能在市区内运输;
民众无的可打,那是市场经济下的结果;
出租车经营权,只要你达到规定的许可条件,就可以提出申请并最终得到批准获得经营权.《行政许可法》
已经颂布并实施了。
不知道这些,却一味地喊冤叫屈,那与酒囊饭袋有何不同?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13: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长乐的交通秩序谁负责?

其实很简单判定:这次整顿由市委牵头,联合的几个部门就是城市交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据我所知:此次整治专项行动组由交警,交通局,城管,辖区派出所等单位联合组成,

所以这些部门都有相应的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司其责,谁也推脱不了责任!
发表于 2011-10-27 13: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o⊙)哦,明白了。。。

此次政治专项行动一定会成功的。。。
发表于 2011-10-27 13: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交通局做啥的
发表于 2011-10-27 14: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运动雷声响,雨后恐又生;
长乐一片天,不见常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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