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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交通违法曝光(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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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9 14: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福州市“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交通违法曝光(第8期)2018-05-29 08:39:04  来源:福州新闻网
         

  2018年5月25日13时57分,长乐市河下街建设银行门口,闽AB277Z占用机动车道乱停车。


福州市“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交通违法曝光(第8期)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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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独家联合本网(福州新闻网)开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有奖征集活动2018-04-24 00:27:18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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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闻网4月24日讯(记者 邱陵)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积极性,4月25日至6月25日,福州市公安局独家联合本网开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有奖征集活动。
  据了解,在这两个月期间,市民可利用手机、相机、摄像机、行车记录仪等摄录器材,以照片、视频的形式,记录福州市范围内发现的交通违法、交通陋习等行为,上传至指定渠道,便有机会获得现金奖励或精美礼品。
  活动期间,市民参与方式有两类:
  一、有奖竞拍
  参与者将“随手拍”照片、视频上传至指定的电子邮箱(114vcd@163.com), 警方将从中筛选典型交通违法照片、视频,通过本网专栏进行曝光,并于每周三举行抽奖活动,抽出幸运奖十名,获奖者可获得带有福州警察卡通形象的精美礼品一份。获奖名单将公布在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福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本网,获奖者须在获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回复信息“第X期+姓名+有效地址+手机(电话)号码”至上述电子邮箱,以便邮寄奖品。
  参与此种方式的,可拍摄交通违法类型包括:
  (一)机动车加塞抢行、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变道、违法超车;
  (二)机动车辆、行人闯红灯;
  (三)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四)非机动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
  (五)违法占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或导流线,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六)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机;
  (七)公路、旅游客运车辆、农村客运班车、农村面包车、校车、二轮摩托车超员;
  (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九)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人货混装、载货超长、超宽、超高;
  (十)驾乘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十一)其他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
  参与此种方式的,信息采集要求如下:
  (1)拍摄影像、图片能清晰反映交通违法车辆号牌、外观特征及违法事实,尽可能反映交通违法事件周边景象、违法人体貌特征。
  (2)拍摄影像、图片必须真实反映现场情况,不得伪造、变造,或做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图片,一经查实,取消奖励,相关法律后果由上传者自负。
  (3)拍摄影像、图片须在48小时内上传,采集视频原则上每条不超过30秒,视频画面上应显示时间码。
  (4)拍摄影像、图片上传活动方电子邮箱时,须以“拍摄者姓名+手机(电话)号码+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交通违法类型”为文件名。
  二、举报奖励
  参与者通过福州市交警支队“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系统”,抓拍举报福州市区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渠道有两种:
  (一)微信举报。关注“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进入“随手拍”功能,按照固定的格式和要求,实时拍摄交通违法(拍加塞、拍冒黑烟等)并上传。
  (二)互联网举报。登录福州交警支队门户网站(http://jxj.fuzhou.gov.cn/),进入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按要求上传抓拍的交通违法图片、视频资料(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
  通过福州市交警支队“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系统”,可拍摄交通违法类型有多种,属于机动车加塞、乱掉头、冒黑烟、不礼让行人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可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其中,抓拍举报加塞、乱掉头、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70元;抓拍举报冒黑烟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30元。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或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上述标准逐项予以奖励;同一举报人多次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对该举报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元。


 楼主| 发表于 2018-5-29 14: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该活动刚刚发布的第8期最后一页居然有长乐河下街的违停照片。
发表于 2018-5-29 15: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斌哥 发表于 2018-5-29 14:18
该活动刚刚发布的第8期最后一页居然有长乐河下街的违停照片。

赶紧多拍点,让这些小路也乱停罚到怕
发表于 2018-5-29 15: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桂林来自: 中国广西桂林
还是长乐市河下街
发表于 2018-5-29 17: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帖最后由 超垃圾论坛 于 2018-5-29 17:19 编辑
斌哥 发表于 2018-5-29 14:18
该活动刚刚发布的第8期最后一页居然有长乐河下街的违停照片。


现在长乐是区,长乐或许可以说成为福州六区交通乱象的典型了,福州以后可能拿长乐说事的出现在报纸上的只会多而不会少的。这种活动基本上县/县级市不会,闽侯县有一部分区域除外,比如上街高新区,大学城。设区市只是区是直辖的,县/县级市是省辖,管和代管的权限
发表于 2018-5-29 20: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河下街花店那里最应该拍了  那间花店就是那堵口的肇事者  每次车停在那里妆扮婚车都要堵!政府部门应该建议此店搬走
发表于 2018-5-29 23: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阿善 发表于 2018-5-29 20:23
河下街花店那里最应该拍了  那间花店就是那堵口的肇事者  每次车停在那里妆扮婚车都要堵!政府部门应该建议 ...

我去年就在花店门口被监控拍了
发表于 2018-5-30 17: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支持支持!
不过,福州交警微发布公众号随手拍好象还支持长乐的。不然直接拍摄上传更方便。
发表于 2018-5-30 17: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为什么要限定每月奖金额
发表于 2018-5-30 17: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河下街最恶心的是有傻逼居然把车停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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