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长乐市阳光花园二区永安物业公司强占业主架空层

[复制链接]
查看: 8788|回复: 7
发表于 2008-4-19 08: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长乐市阳光花园二区永安物业公司强占业主架空层  
诉求编号  08031800082  
诉求标题  长乐市阳光花园二区永安物业公司强占业主架空层  
诉求内容  长乐阳光花园二区的永安物业公司私自将该区的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架空层用玻璃封闭,改造成物业公司员工的宿舍,严重侵犯我们业主的利益,而且还把属于公共场馆的乒乓球室改造成物业公司的办公场所,我们业主表示强烈不满,请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此事,给我们业主一说法,不然我们业主只能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长乐市信访局 在2008-3-19 15:50 前批转。 (2008-3-18 15:50)

长乐市信访局  1 、 请 长乐市建设局 在2008-4-1 17:00 前回复。 (2008-3-18 17:00)
2 、 请 长乐市规划局 在2008-4-16 09:08 前回复。 (2008-4-1 09:08)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王先生投诉的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架空层被改为保安宿舍,经我局现场查看系1号楼和2号楼,3号楼和5号楼的2处连接体部分,乒乓球室设在7号楼底层,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均称未违反规划审批擅自改变房屋。我局认为,对物业公司及开发商是否违反规划审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认定及违反规划审批的处理属市规划局职责范围,建议请市规划局处理。
(长乐市建设局于2008-3-31 15:36回复)
你中心于2008年04月01日批转的08031800082号“长乐市阳光花园二区永安物业公司强占业主架空层”文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九条“城建监察大队实施城市规划监察,应完成各城建专业主管部门交办的监察任务”、第十四条 “城建监察人员在查清事实后,制作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应当包括案件概况、调查经过、处理意见及所依据的法规。调查终结报告应当报送同级城建专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我局已将长乐市阳光花园二区永安物业公司强占业主架空层的违章建设的情况移交市城市建设执法局,要求依法进行规划监察。
特此报告
(长乐市规划局于2008-4-8 16:26回复)  
诉 求 人  郑国  截止日期  2008-4-16 09:08  
诉求时间  2008-3-18 13:28  事件地点  长乐市阳光花园二区(三期)
发表于 2008-4-19 08: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英国来自: 英国
互相推诿
 楼主| 发表于 2008-4-19 09: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我局已将长乐市阳光花园二区永安物业公司强占业主架空层的违章建设的情况移交市城市建设执法局,要求依法进行规划监察。”
  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到现在还没整改!!!
发表于 2008-4-21 08: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澳门来自: 中国澳门
支持投诉
发表于 2008-4-22 19: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澳门来自: 中国澳门
政府部门不要互相踢皮球
发表于 2008-4-22 20: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来自: 荷兰
一级压一级
发表于 2008-4-25 22: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先看看产权是谁的吧,如果产权属于公共部分,大可以在聘用物业时收回.尽快成立业委会吧,尤其刚入住的小区,开头时没人监管,一些房地产商或是物业该出的费用说不定都算在业主头上了,拖得越长,糊涂帐越多.
另:业委会主任最好得选一个有时间,能力和公心的人来做,最好退休的人.在职或是在做生意的就别兼了.
发表于 2009-4-8 10: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绝不低头,维护权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