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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将此人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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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和嘉
发表于 2012-9-5 08: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大家还是要注意发言风格,以免伤了和气,,,
发表于 2012-9-5 08:4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下沙馒头 发表于 2012-9-5 07:37:36
到底是谁给你们的权力?想禁就禁,想下就怕怕。要多点权力想杀就杀,再游下街。挂在长乐市人民会堂广场上暴尸3天,太可怕了

要以楼主的意志为主,楼主的帖子不得随意反驳,不然,嗨嗨……直接禁言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12-9-5 08: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德国来自: 德国
cgc179 发表于 2012-9-5 08:40
要以楼主的意志为主,楼主的帖子不得随意反驳,不然,嗨嗨……直接禁言

某网友确实用了脏字说人家
发表于 2012-9-5 09: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会打小报告的小同学.{:soso_e120:}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10-1 23: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意大利来自: 意大利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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