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三村民宰杀野生动物苏门羚 一嫌犯外逃三年自首

[复制链接]
查看: 1869|回复: 1
发表于 2007-12-13 10: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福州新闻网讯 因涉嫌猎捕、杀害国家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林祥某,批捕在逃外逃3年后,于12月12日,向长乐森林警方投案自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取保候审。

  2004年8月11日,有一只迷路的野生动物窜入长乐市漳港街道度桥村时,遭到该村十几位村民的捕捉、捆绑后,该村村民林德某、林天某和林祥某三人用三轮车运往渡桥村的一出租房后院,将它宰杀分割。长乐市森林公安分局接到村民的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已被破坏,办案民警认真检查现场,终于从排水道暗沟里,发现了遗留物证—一一条粘有灰色毛发的白色肉片。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初步认定此动物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苏门羚。在办案民警的动员下,部分村民又送来了该动物的角和碎蹄块,进一步证明了此前的鉴定。

  案发后,长乐市森林公安机关以涉嫌猎捕、杀害国家濒危野生动物罪,当天就将该村村民林德某、林天某刑事拘留。林祥某畏罪外逃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林德某、林天某分别被审判机关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办案民警的多次敦促,今年12月12日上午,林祥某在亲属的陪同下,主动到长乐森林警方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和犯罪事实,并有悔罪意识,现已被取保候审。

  2004年8月11日发生的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苏门羚一案的3名犯罪分子全部到案。
发表于 2007-12-13 10: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而吃了野生动物苏门羚则要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看来肉价上涨还是有原因的~~!;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