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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重新划定“禁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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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09: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长乐市政府获悉,该区近日重新划定了禁坟区,包括“三沿五区”区域,并明确指出严禁在禁坟区内新建或翻修坟墓,违者将给予处罚。

    “三沿五区”区域包括:沿高速公路、省道、县(市)道两侧山地;沿河流主干道两侧山地;沿铁路两侧山地;耕地、林业保护区;城市公园、旅游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水源保护区。
发表于 2007-11-26 09: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顶下
发表于 2007-11-26 09: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已经存在的呢?要迁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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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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