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诉件:来自长乐文岭凤庄村村民的诉求【已有[很差]回复2011-10-22】

  [复制链接]
查看: 22837|回复: 85
发表于 2011-10-8 22: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本帖最后由 齐天大圣 于 2011-10-28 13:16 编辑

来自长乐文岭凤庄村村民的诉求
诉求编号 11100100146
诉求标题 来自长乐文岭凤庄村村民的诉求
诉求内容
1、本人周华日,是长乐文岭凤庄村村民,生产队队长,在金阜路口(凤庄村麻袋厂)有两亩地(国家分给生产队的)被村委会非法没收了,该田地最早租用给他人建厂,十几年租金也被村委会没收了,现村委会准备卖掉这块地。2008年本人向村委会拿地,村委会不但不给还叫人打人,将本人的牙都打掉了,最后本人被文岭派出所以滋事的罪名抓了进去(当时打人地点在金阜路口,村民称麻袋厂)。该问题向当地镇gov-ern-ment反映无果,也向农业局反映过,其将问题推给了国土局,但国土局至今未给答复。请问村委会的做法合法吗?请相关部门给予调查处理,将田地归还给本人进行耕种。2、土改时,为了更换新的承包证本人将旧的承包证交给村委会,至今新的承包证未发放给本人,要求尽快将新的承包证补发给本人。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长乐市信访局 在2011-10-8 23:59 前批转。 (2011-10-5 08:43)
长乐市信访局 1 、 请 长乐市文岭镇 在2011-10-20 11:23 前回复。 (2011-10-8 11:23)
2 、 请 长乐市农业局 在2011-11-1 10:51 前回复。 (2011-10-18 10:51)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凤庄村村民周华日于1986年3月份将自己承包地(约两亩左右)出租给周桂平创办凤庄村麻纺厂,不是被村委会没收了。该地块1986年就形成厂房,在1998年第二轮承包时该地块没有发包了,收回村集体所有,包括周华日在内的承包户都没有提出异议。根据村规民约约定:村民建房用地、公益事业用地都是由村集体统一划地,而后扣除承包户承包面积、免除“三提五统”,不予补偿。此后部分村民向村委会反映:为什么麻纺厂承包户田地没有收回,他们可以自己出租?村委会发现情况后,也将麻纺厂全部承包户土地承租权收回村集体所有,当年起将承包户面积扣除,免收征购任务、三提五统、水利费等田地所有负担的各项费用。反映的2008年村委会打人一事没有事实依据。(长乐市文岭镇于2011-10-18 14:49回复)
市信访局:
同意文岭镇回复意见:“凤庄村村民周华日于1986年3月份将自己承包地(约两亩左右)出租给周桂平创办凤庄村麻纺厂,不是被村委会没收了。该地块1986年就形成厂房,在1998年第二轮承包时该地块没有发包了,收回村集体所有,包括周华日在内的承包户都没有提出异议。根据村规民约约定:村民建房用地、公益事业用地都是由村集体统一划地,而后扣除承包户承包面积、免除“三提五统”,不予补偿。此后部分村民向村委会反映:为什么麻纺厂承包户田地没有收回,他们可以自己出租?村委会发现情况后,也将麻纺厂全部承包户土地承租权收回村集体所有,当年起将承包户面积扣除,免收征购任务、三提五统、水利费等田地所有负担的各项费用。反映的2008年村委会打人一事没有事实依据。”(长乐市农业局于2011-10-20 08:54回复)
诉 求 人 周华日 截止日期 2011-11-1 10:51
诉求时间 2011-10-1 13:55 事件地点 长乐文岭凤庄村
已发表评论 [很差]2011-10-22 19:02
反对文岭镇的回复请福州市领导为公为民彻查 没事实没有证据我诉求什么 农民就是靠种田 没有了收入你叫农民怎么活。 (包括周华日在内的承包户都没有提出异议) 对于这句话我反对是没有事实依据 ,86年租地合同以(村委会做证明)把田租给周桂平建厂由于租金全被村委会独吞,从92年本人就向村委会要回田地复耕村委会回复说告的赢还你告不赢就是要吃掉这块地。从92年到2011年每年都向村委会提出立即归还地复耕和租金村委会就是不还。那个98年收回集体所有,你有98年的公文说收回吗? (打人一事没有事实依据)你敢说没有吗证人多的是。 (为什么麻纺厂承包户田地没有收回,他们可以自己出租?}92年起地已经被村委会没收村委会在收租和现在也是村委会在收租 租金是非法没收的 从即日起请马上停止长乐市文岭镇凤庄村麻袋厂出租和厂内活动和作业(请保持原样)强烈要求上级领导立即彻查归还本人地进行复耕 附上村委会写的合同链接http://hi.baidu.com/tgsss123/album/Ffff

发表评论 验证码:     [只有诉求人可凭验证码发表评论]      福州12345系统满意度和评价有何作用
满意度: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差  
在此发表评论!   
发表于 2011-10-10 08: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该查查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10-10 09: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10-10 13: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此事件后面牵涉很多人,他们都是互相包庇,在长乐这事是解决不了的
估计要从省厅级上面告下来才有效果
希望楼主注意自身的安全,这社会很黑暗的...
发表于 2011-10-10 13: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
凤庄的土地被卖的少了吗?会处理吗?某人向村里买的地,用极少的价格从村里买走,而农民却拿不到应得的,还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最后出现农民阻挠他建厂,而他买凶与农民对抗,拒说当时很轰动,连枪都用上了,当时的农民领头人信誓旦旦对抗到底,不过,当他得知自己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后,就妥协了,为后人留后路,拿了些钱,不了了之,当然他现在也已经过世了,事实如何,无从得知,厂现在也已经办起来了,对环境是否有影响先不评述,但官与民之间的种种不公,最后失败的只能是民,这是这个社会的现实,你只能妥协退让,到最后的无路可走
发表于 2011-10-10 17: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未领新证收旧证,承包证被拿走了对楼主很不利
发表于 2011-10-10 19: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这是什么社会啊
发表于 2011-10-10 19: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等待被河蟹
发表于 2011-10-10 20: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生产队的地就要给生产队长个人吗?这个生产队长可够霸道的!那村集体的地是不是要给村长个人呢?
发表于 2011-10-10 20: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永州来自: 中国湖南永州
断翅的恶魔 发表于 2011-10-10 19:53
等待被河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