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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车祸,三人死亡,无良车主,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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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柯一妈
发表于 2011-8-9 15: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摩托···小心点吧,拐路口多看看,毕竟是肉包铁,不是开玩笑的
发表于 2011-8-9 18: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龙岩来自: 中国福建龙岩
什么都没有,就剩下钱了。。老一辈的常挂嘴上
发表于 2011-8-9 20: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回复 天霞 的帖子

同志,试问 你了解这件事?
你认识车队老板?你不知道你何必在这危言耸听?
你觉得自己很厉害什么都知道吗
发表于 2011-8-9 20: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回复 天乐 的帖子

知情人?你的知情人是有多知情这件事?
司机去年撞死2人?
如果真撞死2人他现在就还在监狱里
懂?不明白事情就不要在外面乱舆论
发表于 2011-8-9 20: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回复 长乐双江陈 的帖子

你以为动车?
发表于 2011-8-9 22: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人命关天,谨慎驾驶
发表于 2011-8-9 23: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我在这里罗嗦几句,请大家客观评价。
一、对死者我们都感到惋惜,三条生命就这么没了,这是谁也不希望发生的事,包括那个中巴司机,这是属于交通事故,是过失引起的,这一点我想大家基本上能接受吧。
二、既然是交通事故,就必然有一方或者多方存在过错,该起事故中,第一部摩托车是与中巴车相向行驶至路口左拐,中巴车临近往左避让过程中与第一部摩托车碰撞后又正面撞上直行的第二部摩托车,且不说有没有驾驶证,显然不是一方过错造成的,这能说的通吗?
三、至于赔偿问题,三方都在接触协调,这时候死者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毕竟生命是不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但人死不能复生,冷静下来时应该努力接受已经定局的事实,法律对于赔偿是有相应规定的,希望各方本着互凉互让的原则理智的解决,让死者安息,生者节哀。
发表于 2011-8-9 23: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
撞死人专业户!
发表于 2011-8-10 07: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人死不能复生。希望大家坐下来好好沟通。沟通
发表于 2011-8-10 17: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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