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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群众都愤怒了,所长终于认错,要赔钱啦,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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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泉响叮咚
发表于 2007-7-14 10: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你越不吭气,他们越上头。
我们纳税人的服务和权利是要自己喊出来的:该我们的就是一定要给我们!
发表于 2007-7-14 11: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要么就不做 要做了就撕破脸做,他都不给你面子了 还给他们面子做什么。现在是要是妥协了。以后就惨了
发表于 2007-7-14 11: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市领导都有看这论坛,哪个屁大的芝麻官如果乱来,都跑不掉的,所以建议这些当官的要跟我们搞好关系,比如过年过节的给我们网友送些慰问品啦之类的,你们说对不对[em3][em3][em3]
发表于 2007-7-14 20: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em9]
 楼主| 发表于 2007-7-14 21: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回复:续群众都愤怒了,所长终于认错,要赔钱啦,但????

以下是引用xkfy0521在2007-07-14 10:06:16的发言:[br][QUOTE]以下是引用斌哥在2007-07-14 08:37:58的发言:[br]楼主:见好就收吧!留点面子给“公仆”们!和气生财嘛,把精力放在如何经营,增加收入上!
[br]公仆会给人们留面子吗?商量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程度的....[/QUOTE]

首先,回复斌哥
我那是什么的店,经常关门,为主是做住家,我根本没靠那收入,那也没什么收入,工商所他们都会下那么狠心给我立案(按惯例只是先罚点款,然后催办营业执照),好象是我犯了什么大案似的,再说我都是在低三下四的求他们不要对我罚那么高(1000元),态度绝对好,没顶撞他们,象这种情况下根本达不到立案条件,现在都给我立案,给我一个远远的疤痕,实在他们做的太绝了。

再说说他们的态度:6月8日我拿1000元进去,换回东西时,发现东西少了。里面有人说是我自己偷回去了。之后,我又去了2次工商所,有人都在责骂我把这件事放在论坛上讨论,并否认丢我东西,反过来说我已经拿回去了,态度极其恶劣、霸道、看不起人、漠视。。。。。中间还有很多,暂不说;再说说所长,我反映了很多话,东西被他们弄丢了,也是不以为然,当我将确凿的证据拿出来,还是这样说:“然道,还要我们赔你吗?”这是一种怎样的高高在上的霸道!!!反正在他们眼中,就没有赔偿两字。
对于这一切,我是怎样的伤心,气愤。。。。。。。。。。
当我将决心到法院告他们(我也曾打电话投诉到工商局的效能办,他们是同一个部门,没用),所长的态度忽燃来个180度转变,起先不管我怎么对他讲死不承认,到现在说有错,给我赔偿,我看是故意布个局,让我撞雷?他们只是想骗我签字,根本就没有诚意,说不定还怀大大的坏主意,远没达到斌哥你所言的见好就收。

还有,这件事,他们不知道将怎样美其名约,以什么名义赔我,赔偿乎?补偿乎?反正他们是在想把他们起先犯的错误掩盖,补办手续变成没有违规。     希望大家参与讨论。

2:回复公仆会给人们留面子吗?商量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程度的...

要是他们没有违规执法,并不负责任的看管好,而丢失东西,在确凿证据下才承认,他们会给我面子吗?

现在,讨论一个议题,他们的态度为什么会180度转弯?欢迎大家踊跃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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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5 08: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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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2 16: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楼主,事态发展怎样了?不会不了了之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7-22 23: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回楼上
事情有结果了,潭头工商所赔500元,这事算了结了.我本想另外发表一篇他为什么会突然回头要赔我500元钱了?现在就在这里发表好了,请大家议论,本论坛从中发生什么作用?
发表于 2007-7-22 23: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民意不可欺,舆论毕竟有威慑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07-7-22 23: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回楼上

是的,很好民意不可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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