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2011年省委、省gov-ern-ment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

[复制链接]
查看: 1050|回复: 0
发表于 2011-4-18 12: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龙岩来自: 中国福建龙岩
2011年省委、省gov-ern-ment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

2011年04月18日 10:34
稿件来源:福建人民gov-ern-ment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gov-ern-ment,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各级党委、gov-ern-ment和各单位要以*屏蔽字眼*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屏蔽字眼*、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合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将2011年省委、省gov-ern-ment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及责任单位通知如下,请认真抓紧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逐级上报一次;项目完成情况按半年、9个月、全年各书面上报一次。各主办单位要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gov-ern-ment

2011年2月23日


  2011年省委、省gov-ern-ment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主要内容:2011年全省在已开展的33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将剩余51个县(市、区)全部纳入新农保试点范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引导、组织新增试点县(市、区)16周岁至59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适龄居民参保缴费,并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为制度实施时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农村有户籍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同时,对新增试点县(市、区)内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gov-ern-ment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负担;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45至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增加20元个人缴费补贴。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人口和计生委、残联,各设区的市及试点县(市、区)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gov-ern-ment补助标准
  主要内容: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提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将参合农民和城镇参保居民(包括成年人、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的gov-ern-ment补助标准,从2010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并落实到位。继续完善制度,探索方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居民看病负担。
  主办单位: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协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三、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主要内容: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各类棚户区(危房)改造。2011年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最终任务以国家与我省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
  主办单位:各设区的市人民gov-ern-ment、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gov-ern-ment机关事务管理局负总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监察厅、民政厅、林业厅、农业厅
  四、养老服务“十百千”工程
  (一)建设1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
  主要内容:2011年建设10个集孤老供养、社会养老、孤儿养育、优抚保障、社会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有关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二)新建百所农村敬老院
  主要内容:2011年新建100所农村敬老院,改善农村五保对象生活条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水平。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三)新建和完善千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主要内容:2011年完善提高500个、新建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急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老龄办,有关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五、实施助残工程
  (一)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2011年,新建和改造特教学校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改善特教办学条件,使校舍建设和生活配套设施达到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协办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二)继续实施“光明行动”
  主要内容:2011年为全省12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主办单位:省残联
  协办单位: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
  (三)残疾人托养项目
  主要内容:(1)2011年全省新建10所公办“福乐家园”,扶持托养残疾人1000名。(2)资助3000名智力、精神等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养护工作。
  主办单位:省残联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四)残疾儿童康复项目
  主要内容:对在康复机构接受专业康复训练的我省2000名贫困学龄前残疾儿童给予补助。
  主办单位:省残联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六、扶持妇女、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就业
  主要内容:(1)开展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服务。2011年继续在全省城乡妇女中实施人均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的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服务,鼓励城乡妇女创业就业。(2)残疾人就业扶助项目。2011年对全省10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种养植等实用技能培训,扶持1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生产经营等;2011年对全省2000户“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开展创业、就业扶持,主要项目包括开办爱心商店、书报亭、美容美发店、盲人按摩店等。(3)实施计划生育小额贴息贷款帮扶工程。2011年在全省53个县(市、区)开展计划生育小额贴息贷款帮扶工作,计划帮扶17492户,其中:省级财政资金帮扶13000户,各市、县(区)帮扶4492户。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计生协会
  协办单位:省委农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口和计生委、公务员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局、农村信用联社,各高等院校
  七、实施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
  主要内容:(1)实施10所县级医院加强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2011年对10所县级医院急诊科、普通外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主要设备加强装备。(2)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2011年对149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急诊科、普通外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主要设备加强装备。(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加强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2011年对8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00所村卫生室加强建设。(4)完成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和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
  主办单位:省卫生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八、实施10项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项目
  主要内容:(1)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2011年继续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常见病免费检查。
  主办单位:省卫生厅、民政厅、妇联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九、实施城乡困难居民和儿童特殊病种医疗救助
  主要内容:(1)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和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以及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医疗救助。设立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政策,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开展“一站式”服务。(2)提高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2011年将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30%的县(市、区),定点收治项目实施县(市、区)的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由新农合、医疗救助基金、患儿家庭共同支付医疗费用,减轻患儿家庭经济负担。(3)积极开展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建立福建省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在现有医疗救助基础上,对城乡困难居民实施若干病种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主办单位:省卫生厅、民政厅,省红十字会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十、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主要内容:(1)实施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2011年对全省20%的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共约6万人)实行免费产前筛查、诊断,提高出生缺陷发现率。加强县(市、区)级产前筛查机构能力建设和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产前初筛能力建设,配备彩色超声筛查仪等相关设备,提高出生缺陷筛查发现能力。(2)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享受对象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240元,超出项目和超出结算标准的由当地gov-ern-ment负担。
  主办单位:省卫生厅、人口和计生委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有关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十一、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主要内容:2011年,提高原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或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家庭扶助标准。奖励扶助标准从现有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即每人每年1200元。特别扶助标准分两类:子女死亡家庭从现有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即每人每年2400元;子女伤残家庭从现有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0元,即每人每年2160元。
  主办单位:省人口和计生委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十二、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主要内容:继续对全省抗震设防不达标校舍进行重建改造,对灾害易发地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迁移避险。2009~2011年,除厦门市以外的其他八个设区的市要完成重点区域无设防和非重点区域C级及以上危房重建面积779.84万平方米,在2009~2010年度项目实施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重建校舍面积389.92万平方米。厦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厦门市gov-ern-ment统筹实施,适度超前。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十三、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主要内容:(1)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保教费补助。从2011年起开始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保教费补助政策,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约3.56万名入园幼儿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2)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覆盖面扩大到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资助标准: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2500元;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1200元。(3)提高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助学金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000元;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从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2500元。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
  协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各普通高等学校
  十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主要内容:2011~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新增学位4.5万个,着力解决新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消除超大班额所需学位问题。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十五、加快幼儿园发展
  主要内容:2011年3月底前,全省开工新建、改扩建169所公办幼儿园(其中厦门19所),争取在2011年秋季开学前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使农村每一个乡镇、城市每一个街道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缓解“入园难”问题。多渠道扶持民办园发展,对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
  协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十六、逐步实施中职免费教育
  主要内容:(1)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及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政策,将非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及全日制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同时提高资助覆盖面,除涉农专业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外,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按全日制在校生6%比例评审确定。免学费资金补助标准: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每生每年为2400元;非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每生每年为1100元左右;省属中职学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600元;省属以下学校学生每生每年2100元。(2)继续实施“两后生”免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工程。2011年培训全省城乡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1万名,其中参加一学年培训6000名,一学期培训4000名。(3)从2011年秋季起对全省中职(含技校)一年级学生免除学费。2011年全省中职计划招生24万人(含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全日制学生16万人,非全日制学生8万人;免学费资金补助标准:省属中职学校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为2600元,省属以下学校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2100元;省属中职学校非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为1200元,省属以下学校非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协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十七、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主要内容:(1)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2011年新建和改造农家书屋3132家,其中:省财政资助设立1500家,省读书援助协会组织社会赞助100家,各市、县(区)负责改造1532家。(2)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在每个行政村建设有线广播网络和村广播室,在群众聚居区域设置广播音箱,配备一名广播员,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有线广播服务。(3)推进县(市)城区影院建设。2011年对条件成熟的10个县级建设数字影院给予补助。(4)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11年在全省新建和改扩建150个未达标乡镇综合文化站,继续把扫尾建设任务完成。
  主办单位:省新闻出版局、广电局、文化厅,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办、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人口和计生委、团省委,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十八、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主要内容:2011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新建26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建设标准包括建设一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地,配置一副标准篮球架和两张室外乒乓球桌或若干件全民健身路径器材。部分体育建设用地受限,无法按工程标准建设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的行政村,可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建设半片篮球场、门球场、室外排球场、室外羽毛球场等健身场所。
  主办单位:省体育局、财政厅
  协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十九、实施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主要内容:推进福州、漳州、南平、龙岩市和47个县(市、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四个设区的市本级新建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人口在3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新建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人口在3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新建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2011年底前完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2012年底前实现全省各市、县(区)都建立“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设目标,使广大妇女儿童普遍受益。
  主办单位:省妇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妇儿工委办公室
  协办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二十、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一)森林综合保险
  主要内容:全省范围内实行森林综合保险。保险费率2‰,保险金额每亩500元(其中桉树风灾赔偿限额每亩200元)。全省生态公益林4226万亩全部参保,商品林7924万亩投保率力争达到80%以上。保费补贴政策:1.生态公益林,中央财政保费补贴50%,省级财政保费补贴25%,县级财政保费补贴15%,投保人承担10%;2.商品林,投保面积在10000亩以下(含10000亩)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30%,省级财政保费补贴30%,县级财政保费补贴15%,投保人承担25%;投保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30%,省级财政保费补贴30%,投保人承担40%。
  主办单位:省林业厅,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福建保监局,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二)水稻种植保险
  主要内容: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实施水稻种植保险,全省预计水稻种植面积1300万亩,争取投保率达80%以上。保险费率每季4%,保险金额每亩300元。损失五成以上(含五成)开始理赔,损失五到七成(不含七成)赔偿80%,七成以上为绝收,全额赔偿。保费补贴政策,中央财政保费补贴35%,省级财政保费补贴35%,市县财政保费补贴10%,投保人承担20%。
  主办单位:省农业厅,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福建保监局,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三)渔船保险
  主要内容:对于全省沿海各县(市、区)经核准的60马力以上渔船(约9000艘,其中钢质渔船4000艘,木质渔船5000艘)实施渔船保险。钢质渔船每艘平均保额60万元,木质渔船每艘平均保额30万元。险种有“全损险”和“一切险”,由投保人自行选择,争取投保率达75%以上。保费补贴政策:省财政保费补贴30%,市、县(区)财政保费补贴10%,投保人承担60%。
  主办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福建保监局,有关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四)渔工责任险
  主要内容:在全省沿海各县(市、区)实施渔工责任保险,全省沿海市县渔工约13万人,争取投保率达90%以上。保险金额每人15万元,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限额1.5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400元。保险费率2.2‰,保险费每人330元。保费补贴政策:省级财政保费补贴30%,市县财政保费补贴10%,投保人承担60%。
  主办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福建保监局,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五)农村住房保险
  主要内容:保险标的为全省农村户籍居民住房。每户保险金额10000元。因灾害事故,一户人家房屋倒塌或完全损毁的,最高赔偿限额10000元。部分损毁房屋的,按每间实际损失程度计算,对于住房或客厅每间赔偿金额以1800元为限,对于厨房或饭厅每间赔偿金额以800元为限。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福建保监局,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二十一、建设村级综合服务场所
  主要内容:2011年前,完成纳入中央、省里规划建设的2685个村级综合服务场所建设任务,其中2010年完成2487个,2011年完成198个;完成因洪灾受损的159个村级综合服务场所恢复重建任务,其中2010年完成36个,2011年完成123个。2011年年底前完成配套建设任务。
  主办单位:省委组织部、农办,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二十二、全面实施农村“村村通客车”工程
  主要内容:2011年,全省计划投入资金30.9亿元,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及其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及撤渡建桥、村村通客车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建成农村公路(含路网项目和自然村公路)2800公里、完成6800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改造农村危桥200座、建成10个撤渡建桥(路)项目,2011年底基本完成已排查危桥的改造任务;全省新增、更新农村客车1800辆(新增500辆、更新1300辆),2011年底全省农村等级公路及具备通客车安全条件的公路开通农村客车。
  主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的市人民gov-ern-ment及其交通主管部门
  二十三、推进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主要内容:2011年重点抓好100个乡镇、1500个建制村的垃圾治理。
  主办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办、省环保厅
  协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
  二十四、继续实施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主要内容:全省(不含厦门)解决1300个以上行政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30万人。
  主办单位:省水利厅,除厦门外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卫生厅
  二十五、继续实施“造福工程”
  主要内容:组织居住在生产条件极端恶劣、零星分散的边远偏僻自然村贫困群众10万名,通过“造福工程”搬迁,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主办单位:省委农办,当地党委和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民族宗教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老区办
  二十六、建设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
  主要内容: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省现有供销社建制的各县(市、区)普遍开展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城建立县级综合维修服务中心,在重点乡镇建立乡镇综合维修服务站,在较大的行政村建立维修服务点或联系点。在2010年长乐等16个县(市、区)完成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2011年规划安排连江等24个县(市、区)、2012年规划安排平潭等2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
  主办单位:省供销社,有关市、县(区)供销社
  协办单位: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经贸委、农业厅、工商局,有关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二十七、继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
  主要内容: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化教育手段,面向全省农村开展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全年举办12期全省性农村实用技术室内培训,12期区域性远程培训和田间远程培训。
  主办单位:省委组织部、农办,省农科院
  协办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财政厅,福建农林大学
  二十八、“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主要内容:(1)加强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和新建300个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其中:生猪基地132个,可调控商品猪年出栏250万头;禽蛋基地43个,可调控禽蛋年产量3.3万吨;蔬菜基地125个。(2)加强城市郊区郊县蔬菜基地建设。2011年全年蔬菜播种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大力扶持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扶持建设以蔬菜生产为主的塑料钢架大棚1.5万亩。(3)做好畜禽生产供应。加强生猪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抓好100家万头以上省级标准化商品猪示范基地,扶持6家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生猪特大型养殖企业的建设。鼓励、支持蛋鸡场和奶牛场建设、提高禽蛋和牛奶自给率。实施畜牧良种补贴,切实提高良种覆盖率。(4)加大优质水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在改造10万亩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的基础上,改造建设标准化池塘2万亩。(5)完善猪肉(生猪)储备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猪肉储备制度,省级活体生猪储备2万头,市县两级猪肉储备按城市7天消费量储备。
  主办单位:省经贸委、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
  协办单位:省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十九、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建设
  主要内容:构建城乡便民商业网点。(1)全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1500个,配送中心50个。(2)支持县城以上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100个,完善营业场所、检验检测、信息结算、停车场、节能降耗、废物废水处理和安全监控等硬件设施,示范带动其它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升级改造。(3)推动零售企业以连锁经营等方式发展500个社区便利店、杂货店,完善城市便民网点。
  主办单位:省经贸委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供销社,各试点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三十、提升公交服务优先便民工程
  主要内容:2011年,全省计划投入资金11.5亿元。全年新增、更新公交车2000辆(其中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700辆);新增公交班线100条,优化班线200条,延伸公交服务时间250条班线,延伸公交线路1000公里。进一步整合城乡客运资源。加快福厦、福温高铁沿线25个公交车站建设,新建重要线路公交枢纽站、首末站50个,改造公交停靠站300个,新建清洁能源加气站4个。加快公交系统信息化建设,全省中心城市公交车100%安装车载GPS监控系统,基本实现全省联网联控和智能化管理。
  主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的市人民gov-ern-ment及其行业主管部门
  三十一、推进城乡绿化建设
  主要内容:省林业厅安排非规划林地造林50万亩;201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办牵头组织在全省城市和县城建成一座以上环境优美、设施完善,面积分别达10公顷和6公顷以上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全省城市新增158处以上小绿地;创建绿色乡镇170个,创建绿色村庄2000个。
  主办单位:省委农办,省林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三十二、抓好公厕建设
  主要内容:按照“城区每万人拥有公厕3—4座,所有城市、县城步行10—1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简易厕所、步行2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标准公厕”的要求,2010年—2011年上半年全省市、县(区)和试点小城镇新增1050座公厕(含厦门154座),其中简易公厕(含移动公厕,下同)525座、标准公厕525座。
  主办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的市人民gov-ern-ment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十三、城乡通信信息化提升工程
  (一)“信息下乡入村”提升项目
  主要内容:深入推进“情系三农惠万家”等信息下乡入村工程。包括:计划新增7000个农村基站、100个光纤宽带乡镇、500个信息化示范乡镇和5000个信息化示范村,建设1.6万个农村服务网点,实现沿海建制村3G网络全覆盖,全省农村3G网络有效面积覆盖率超过90%。集中采购100万台手机终端投放农村,开展10000场现场便民惠民服务;配合推动“新农保”、“新农合”两大惠农政策的实施,覆盖150万左右农民;组织开展文化科技下乡活动,举办“送戏曲”、“送文艺”3000场,“送电影”10000场,“科技下乡”活动3000场;新建4000个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为100万户农村家庭提供电话、手机平安联防服务,构筑农村综合治理平安体系;加强星火科技“12396”农科科技服务呼叫中心建设,将移动农业科研信息采集系统推广至各市、县及100个乡镇。上述工程预计惠及农民1500万人以上,推动我省农村移动电话普及率上升10个百分点。
  主办单位:省委农办,省数字办、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
  协办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二)“海西无线宽带城市”提升项目
  主要内容:加强3G+WIFI的无线宽带网络深度覆盖,不断优化网络质量,打造立体化的“海西泛在网”。计划新增8500个3G基站和15000个AP(WIFI接入设备)。实现全省无线宽带城市用户数达到300万户,信息化应用用户数达到140万户。
  主办单位: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
  协办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三)“社区信息化”提升项目
  主要内容:继续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提升2010年已建成的2000个民生信息化社区的应用水平,实施光纤宽带网络提升工程。计划在已建成的社区内新建3100个光纤入户小区,提供20M以上的高速宽带接入能力,满足社区内各种信息服务需求。
  主办单位: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
  协办单位:省民政厅,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三十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主要内容:(1)加强食品污染全面治理及长效机制建设。重点突出种养、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开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的污染全面治理,完成全年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选择部分设区的市城区定点屠宰场、生鲜超市、专卖店、农贸市场等开展生猪、品牌蔬菜和食用菌、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现食品跟踪、信息上传、数据处理和追溯查询功能,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主办单位:省经贸委
  协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监察厅、财政厅、卫生厅、住建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厅、公安厅、质监局、工商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建和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三十五、设置自然灾害避灾点
  主要内容:2010—2011年建设2000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其中2010年完成6000个,2011年完成14000个;2011年完成300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各市、县(区)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三十六、继续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与水源保护
  主要内容:2011年继续推进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排放,加快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整治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的排污行为,规范饮用水源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整顿和规范矿山开采行为。2011年,闽江、九龙江流域省控监测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基本达到95%、90%,市、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主办单位:省环保厅、经贸委、国土资源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各设区的市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卫生厅、林业厅
  三十七、继续深化平安创建活动
  主要内容: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维稳综治基层组织体系、工作网络、制度机制,全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大综治工作格局;加强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构筑维稳大基础平台;围绕社会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救助制度,落实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强化监管教育措施,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教育改造水平;狠抓严打斗争、重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推进综治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政法综治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
  主办单位: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gov-ern-ment
  协办单位:省综治委成员单位
  三十八、支持驻闽部队建设生产生活和科技拥军、文化拥军工程项目
  主要内容:继续帮助驻闽部队建设“两个中心、一基地”(即示范培训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农副生产基地)项目,帮助基层连队建设“四个一好”(即一个好食堂、一块好菜地、一个好猪圈、一个好饮水)项目。省里命名、挂牌5个科技拥军基地并给予经费补助;支持部队科研和信息化建设项目30个;文化拥军工程项目50个。
  主办单位:省支前办、双拥办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