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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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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20: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批准逮捕。

新华网郑州3月19日电(记者李钧德)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的多名民警仅仅因为熟人委托和一顿酒饭,就栽赃陷害一名无辜群众,将其带到派出所轮番殴打,而后又将其从楼上扔下,伪造成跳楼自杀的假象。在有关部门的关注下,目前,造成这一恶性案件的6名警察已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9月20日上午,受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吕留生之托,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民警孟军伟等人将曾与吕留生家人发生过口角的周口市纱厂下岗职工李胜利带至派出所。在中午接受过吕留生的宴请后,冷飞、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人与吕留生一起回到派出所,用衣服蒙住李胜利的头,对他进行轮番殴打。为了不让李胜利喊叫,李立田等人还脱下李的一只袜子,堵住其嘴。

当李胜利被打昏迷后,李立田、吕留生又提议把李胜利从楼上扔下去灭口。此后,吕留生、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等人将李胜利抬至三楼女厕所门前,将其扔到楼下。当日18时许,李胜利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针对有关部门认为李胜利系跳楼自杀死亡的说法,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派得力人员组成专案组,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辗转数千公里,经过艰难的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李胜利“坠楼”的真相。

目前,周口市七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冷飞、民警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6人因涉嫌刑讯逼供,已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发稿前获悉:李立田、吕留生、冷飞等3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和滥用职权,已被起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07-3-21 10: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黑暗啊
发表于 2007-3-21 11: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警察真他妈的猪狗不如,一个派出所竟出现如此群多的败类.可见现在是十警十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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