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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发改委建议:人均30平方米以上住房可征保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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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6 18: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发改委建议:人均30平方米以上住房可征保有税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日期:2007年02月06日 11:29 http://www.china-cbn.com  

“加快出台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政策,可按人均30平方米进行税收减免,超过部分则征收保有环节税。”这是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最新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提出的建议。

这份题为《楼市将继续高温 未来两年将进入低迷》的报告认为2006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不明显,预计2007年房价将继续保持过快增长。

报告认为造成上述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一直未伤及“过度投机炒作”的软肋。抑制住宅需求增长的政策,如从严征收营业税、征收住宅收入所得税等,实施的结果是将税负转嫁到下家,对炒房者没有影响,反而抬高了房价。

报告建议,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一是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房地产税收政策,主要是防止税收的转嫁;二是应加快出台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政策,即不动产税,可按人均30平方米进行税收减免,超过部分则征收保有环节税。

2006年年末,建设部表示正在研究出台“保有税”。2007年1月23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将通过“有区别的税收政策”遏制住宅盲目消费,全力扭转当前住宅供应与消费中的“贪大求阔”现象。

虽然目前保有税仍只是处于研究阶段,还是引发了市场的相关反应。接近年底,楼市迎来淡季,房源和客户登记量明显减少,但大户型房源的数量却一反常态地上涨。据链家地产统计,1月4日到28日,14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房源挂牌量相比上月上升11.3%,但成交量却在下滑。其市场研发中心主任王志伟表示,保有税的征收将有利于抑制一部分购房需求,也将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房地产供需的结构性矛盾。


发表于 2007-2-6 19: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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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8 21: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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