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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长乐论坛集十万人签名帖废计划生育(请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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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通古
发表于 2011-2-4 06: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你把他废了到国外申请难民的理由又少一条了
别傻了楼组,多少人恨你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2-7 12: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又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务院的这一授权构成了二次授权。我国《立法法》第十条规定:“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项权力。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显然,国务院的二次授权违反《立法法》。
发表于 2011-2-7 19: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群兽中,突然发生了一场争论,比谁每胎生得多。许多野兽都兴致勃勃地大夸自己的繁殖数量或繁殖速度。它们认为这事关荣辱,谁生得最多,最快,谁的势力就最大,谁就可以占居领袖地位。经过激烈的争辩和小心翼翼的验证,老鼠获得了胜利,它急切地率领野兽,跑到那只始终超然事外的母狮面前:“你快将王位让出来!”
    狮子打量着这幸灾乐祸的一伙,“为什么?”
    老鼠很神气地问道:“请问你一胎能生几个?”
    “一胎几个?”群兽应和着。
    狮子明白了,它抬起头慢吞吞地说:“一个。但,这一个是狮子!”群兽听了目瞪口呆,一哄而散。
    俗话说,“一只老虎能拦路,十只老鼠也喂猫”。
    “这一个是狮子。”这岂止证明质量胜过数量?这是何等安闲而高贵的气度!
发表于 2011-2-8 18: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金华来自: 中国浙江金华
计划生育是一项好的国策,
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
不限制生育,
等哪天人口爆满就知道厉害了.
发表于 2011-5-23 19: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当今的“寄花生鱼”可比满清的“易服剃发”。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5-23 19: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5-23 19: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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