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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身残无生活来源 长乐男子雇人乱砍林木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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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9 20: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因身残无生活来源的沈少某,为了维持生活竟然雇佣民工砍伐67株木麻黄树去变卖。10月8日,沈少某被长乐森林警方刑事拘留,8名乱砍林木的民工被治安拘留10日。
   
  3日中午,长乐市梅花镇梅北村村民沈少某,从长乐市梅花镇坐车到金峰镇购买了斧头、锯子等作案工具,并在金峰雇请10名外地民工后返回梅花镇,指使民工到梅西村火焰山西北面的山场,砍伐67株事先用红漆标记好的木麻黄树。
   
  当日下午5时许,该村护林员巡山时发现有人乱砍林木,迅速向村干部报告此事,并及时控制了8名正在砍树的民工。当晚,长乐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后,对8名民工进行询问,并在现场进行调查取证。10月4日,受雇参与砍伐林木的8名民工被处以治安拘留10日。根据民工供述的情况,10月8日下午,民警将沈少某抓获,当民警讯问其盗伐林木的原因是什么,沈少某回答说:“因身体残疾(腿瘸)无生活来源,想砍伐一些林木去变卖”。按照有关规定,砍伐林木必须向林业部门进行申请,而且作为集体财产的林木,个人是无权随意砍伐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王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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