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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城关所一号大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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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6001|回复: 5
发表于 2011-1-18 10: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美国
本帖最后由 城关所一号 于 2011-1-18 15:40 编辑

http://www.changle.com.cn/thread-286887-1-1.html
http://www.changle.com.cn/thread-286888-1-1.html

同样一个主题,同样的内容为什么要发在两个不同的板块。

民警一些便民活动是好事,好事秀秀宣传下也很好,如果镜头前镜头后这态度是一贯的,坚持的,那会更好。
不过,城关所一号大哥,市民,警察,官员是不是同样应该同等遵守规章制度?
我发觉为什么你一个主题可以发多个板块,我们一些普通网友,发一个贴就经常被版主移动到我们不认为的板块,这说明了什么?
现实中你是一个警察,你应该带头守法。
在论坛你是一个版主,你应该带头守规。
说得不对的话,请指正。


    城关所民警回复:首先要感谢您的发帖。人民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工作的动力,我们目前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正是让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我们更好地完成工作,服务民生,做出自己的贡献。
    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您所指的帖子,是我们开展“大走访”活动的一幕。您认为城关所网上警务室和长乐论坛是两个栏目,如果从狭义的理解也算是,但我们的态度是积极的,我们的理解是只要能够展示我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活动的,都是我们的窗口,我们都会努力做好。
    第二,我们也是人民群众中的一份子,只不过还有个身份而已,请不要把我们孤立了啊!我们也会有小错误的。比如您所举的例子,从另一方面讲,就是因为我们工作太激进了,太想让群众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当然这样有可能会让人觉得不合适,这都是真心关心我们才会提出这样的意见的。如果有网民觉得我们这样做法不合适的话,我们马上改。
    不过,今天还想借两个版块把“旧错”再犯一下,提高此消息的网民知晓率,您可要原谅啊。就是福州市公安局警官艺术团将于2011年1月19日晚7点30分在我们长乐人民会堂举行警民联欢晚会,到时会有多个精彩节目奉献给大家。各位网民如果想到场观看的话,可与我所陈警官联系报名,取票后一起前往观看。当然,也希望“兴业”先生您能抽出宝贵的时间来现场和我们一起观看。陈警官联系电话是13950359828。此次活动我所安排的票源不多,希望各位网友踊跃报名,我们真心期待您的光临!
发表于 2011-1-18 11: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发表于 2011-1-18 17: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头
支持旺哥!可以理解!
发表于 2011-1-22 00: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楼主吹毛求疵了。
发表于 2011-9-25 12: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字字在理。支持一号,
发表于 2011-9-25 12: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辛苦了!一号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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