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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控制房价“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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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16: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羊城晚报11月18日讯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日前表态说,由于土地稀缺,商品房价格还要上涨,“任何人没办法抑制”。面对已经让老百姓近乎绝望的房价,这话让人听着实在脊背发凉。

人类没有像蜗牛那样,一出世就在背上驮着个房子,可只要有脉搏呼吸,就不能没有栖居之所。富人们住得好些、大些,无可厚非;但在一个国家,如果弄到相当一部分人“贫无立锥之地”,则“只恐怕天下要从此多事了”!

君不见,屡现于媒体报道的各式“炒房团”如蝗虫般四处为患。某段时间有报道说 “温州是全民炒房,回报率之高,比任何一个产业都赚钱,可谓‘温州第一产业’”;一小区房产中介对买房客介绍说:“这里可是一天一个价,你买下这套房,加两三万元在这里放盘,也许明天就出手了。”还有调查表明,新增炒楼者相当部分来自实体业者,因为不少在实业中辛苦打拼的人,也看到了投机远比投资更省力,而且更赚钱。

投机之风盛行,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大批富人不是通过创造社会财富获利,而是直接从穷人口袋里掏钱“转移财富”。

然而,一个合理的制度,应当是促进社会总体财富的增加。鼓励财富的创造,而不是财富的转移。原因很简单,只有鼓励财富的创造,才会增加财富总量。而财富的转移,并不能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相反,财富从穷人和中等收入阶层向富人之间的转移,只会导致贫富悬殊的进一步扩大和生产力的萎缩,社会矛盾的激化,乃至社会发展的停滞和倒退!

设想,如果穷人越来越多,没钱消费或不敢消费,富人却啥也不缺,“内需”又如何能扩大?“市场”又如何能不萎缩?于是穷人失业,富人因没钱可赚而不愿投资,再投机炒房炒股……如是进入恶性循环,穷人富人都不事社会财富的创造。穷人越来越多,口袋也越来越瘪。长此以往,富人还去掏谁的口袋呢?

老子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就现今的炒房现象而言,是在“损不足以奉有余”。而一个贤达的政府,自会善于运用自身的职能,调剂社会盈亏,不仅使贫者富者各得其所,而且使各阶层的日子都越过越好。而税收制度历来是一个重要的调剂手段。

有舆论说“近年来国内拟收物业税的消息,曾引起民众的普遍不安”,笔者就疑心这种舆论是个烟幕。因为它回避了一个事实:粗看物业税收不收是一个问题,其实更重要的,却是怎样收或以什么名目收的问题。假如物业税“不论你有几处房产,税率都一视同仁”,那就只能说是又一次的劫贫济富,而毫无调控意义。

通过调节税收抑制房价,在国外早已不乏其例。新加坡也曾出现过房地产过热现象,政府就征收过100%的个人所得税,迫使炒房者退出,使投机性的需求减少,原来囤积的房子,包括开发商手上的房子也会吐出来。在韩国,税率随着拥有房产数的增高而提高,第二套房产如果出售,各项税率相加高达50%,第三套则为60%。目前,国内富人动辄拥有几十套房已不算新闻,若中国能如此效仿,不知有谁还会去炒房?房价怎会控制不住?

实际上,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需要出发,一个合理而又积极的税收制度,其原则理应是对生存性的需求予以保障,改善性的需求给予扶植,对奢侈性需求适当平抑,对投机性行为要加以打击,针对住房问题亦是如此。为此早有专家建议,应对购买第一套自住房者免征物业税或实行极低税率,对第二套住房及以上的所有者征收超额累进的物业税,这样可以有效地打击房地产投机活动。

其实,不用专家,这个算术平头百姓也懂。可奇怪的是,咱们的决策者们面对这个选择,竟忽然一个个地都变成了哈姆雷特:“做,还是不做?这是一个问题。”这让普通百姓不能不怀疑,控制房价,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说到底,房价能不能控制,怎样控制,就是决策者的“臀部”到底坐在哪一边的问题:是坐在炒房族、开发商们一边,还是普通百姓一边?是愿不愿意采取上述抑制投机的税收政策的问题。
发表于 2009-11-18 17: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贵啊,哪买的起啊
发表于 2009-11-18 17: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第一套房免税,其他的房每年交物业税,肯定能抑制房产投机。
发表于 2009-11-18 17: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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