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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长乐干部受贿2万,开万人大会,判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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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0 08: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西班牙来自: 西班牙
1973年公安局干部董依柱对华侨办理出国手续进行敲诈勒索、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当时的数额只达到2.03万(当时的工厂学徒工工资13元)
     比起毛里求斯公司那个的老储,只能感叹时代不对啊
发表于 2009-9-20 08: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和谐。和谐。
发表于 2009-9-20 08: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聊城来自: 中国山东聊城
2.03万(当时的工厂学徒工工资13元)
发表于 2009-9-20 12: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来自: 美国
万元大户!
发表于 2009-9-20 12: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来自: 中国广东
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敢贪2万元算是罪大恶极的了,量刑也得与时俱进.
发表于 2009-9-20 12: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当时的2.03万到现在差不多400万
 楼主| 发表于 2009-9-20 12: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西班牙来自: 西班牙
董依柱啊,这事年纪大点的都知道,当年每个生产队都要派人去看,而且在长乐县志,也有记载
 楼主| 发表于 2009-9-20 12: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西班牙来自: 西班牙
7# skx_004


是局里的
发表于 2009-9-20 13: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敢贪2万元算是罪大恶极的了,量刑也得与时俱进.
榕藉航人 发表于 2009-9-20 12:38

发表于 2009-9-21 00: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来自: 加拿大
哎,时代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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