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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县放宽小学入学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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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0 17: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海峡都市报  2005-05-20 09:07


    N本报记者  李建芳/通讯员耿镇淦/周开榕/李财满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出台2005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方案规定,今年公立小学仍严禁招收“择校生”,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六城区按原划片范围安排入学。

    本报今天开通小招咨询热线0591-87095055,有疑问的家长可拨打热线咨询,本报记者  将整理家长的疑问,请福州市教育局初教处有关负责人给予解答。

    招收新生不作测试

    福州市六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9日,8月20日~22日招生情况公示,8月23日新生放榜,小学招收新生一律不得进行测试。

    全市小学今年招生共计7.5万人,比去年略有减少。其中鼓楼4800,台江3300,仓山4100,晋安4100,马尾1100,琅岐500,福清18100,闽侯6200,闽清3400,永泰4800,长乐8200,平潭7700,连江5800,罗源3400。
    满六周岁可以入学

    全市各县(市)、区小学一年级,今年招收户籍关系在本县(市)区的六周岁的学龄儿童,即1999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困难的城镇、乡村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可放宽至六周岁两个月入学。

    福州市教育局初教处有关人士说,对于入学年龄,今年政策与去年有所不同,其中八县入学年龄有所放宽。去年规定,八县(市)学龄儿童须是六周岁两个月。

    六类学生片内入学

    招生方案规定,6类学生属于片内学生,学校应安排入学。

    一是父母及子女户籍关系同在招生片内,并确实以户籍所在地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即“两证统一”(户籍证、住房证)。二是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或父母离婚,其子女户口在片内,且与片内一方共同生活的。三是父母一方是农村户口,一方属于片内居民且在片内居住,子女户口与在片内一方在一起并确实在片内居住的。四是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父母户口及子女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并确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五是确因国家需要,原居住住房被拆迁,持正式有效的拆迁证明由异地被正式安置在片内且已把片内作为经常居住地的。六是确因国家需要,在片内的居住房被拆迁,并具正式有效证明属原拆原迁,现在片外暂时寄居的。

    三类学生就近入学

    招生方案还规定,三类学生可作为照顾对象就近安排入学。一类是户籍关系在本地区的学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到常住地安排入学,如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或属于孤儿、烈士子女,子女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这类学生不收取借读费。

    第二类是父母在福州投资或寄养在国内亲属家的台、港、澳籍及外籍子女,应到福州国际学校就读,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在暂居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其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按相对就近原则予以安排,但应按学年缴纳借读费。

    第三类是属于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拆迁户子女入学政策与去年保持不变,拆迁户须持有正式有效的拆迁部门的拆迁协议安置证明,属原拆原迁者,可先在过渡地安排入学,待回迁后再转回原居住地小学,原居住地学校及过渡地小学均不得收取借读费。已在异地安置住房的,可在安置地安排入学,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

    六类情况允许借读

    招生方案列举了六类情况,可允许学生借读。

    一是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二是在境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子女;三是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四是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五是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六是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

    根据省里规定,学校招收借读生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同时,借读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楼主| 发表于 2005-5-20 17: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州五区的生源都加起来还没有福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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