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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披露2004年健康维权典型案例包括长乐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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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7 00: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啤酒瓶爆炸右眼被炸瞎

    2004年4月2日,右眼被啤酒瓶炸瞎的雷某在罗源县消委会的帮助下,终于拿到了2万元“救命钱”。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3年9月14日中午,从贵州到罗源县洪洋乡打工的雷某准备喝啤酒时,酒瓶突然爆炸,他的右眼被炸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仍然失明。9月17日,其亲属到罗源县消委会投诉,此时已事隔4天,现场只剩下残缺不齐的酒瓶碎片。由于事故现场没有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已经缺失,给调解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罗源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与啤酒公司磋商,最终该公司才决定以资助的形式给雷某2万元,用于伤残补助。

    保护现场提示:从近几年我市各级消委会受理的投诉来看,最棘手的是调解突发性产品责任事故导致的人身、财产受损害事件,如啤酒瓶、压力锅等爆炸。由于多数消费者在事故发生后只顾抢救人和财产,忘了保护现场,致使事故责任难以区分,问题难以妥善解决。为此特意提醒消费者,一旦碰到突发性产品责任事故发生,应在采取抢救措施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尽快请有关人员到现场勘察,以获取尽可能多的证据。

    鸡腿长了蛆吃后闹肚子

    2004年夏天,长乐市消费者林某在某超市买了几块鸡腿,其女儿吃后发现鸡腿有异味并有蛆虫在蠕动,过不久即出现肚子不适,只好前往医院治疗。经长乐市消委会调解,该超市向消费者道歉,并一次性补偿2500元。

    购买食品提示: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看食品是否变质,看食品是否有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并切记索要购物凭证。一些消费者到超市购买食品时往往因为商家促销打折而大量购买同一类食品,却忽略了这些食品打折的原因是由于临近失效期。临近失效期的食品不宜过多购买,以防保质期内吃不完而造成浪费或超过保质期继续食用危害身体健康。同时,购买食品要注意看色泽。比如,很多人误认为面粉、银耳、白瓜子等食品越白越好,实际上,面粉过白往往是由于添加了增白剂,银耳、白瓜子过白往往是用硫磺熏过。


    服下过期药引发新病情

    2004年5月28日、6月2日、6月7日,消费者邱某花300元在连江县某药品超市购买3盒(每盒装4小版)治疗鼻炎的通窍鼻炎片。邱某的小孩吃了7小片,不久即出现咽喉胀痛、胸闷、流鼻涕等不适症状,经检查发现该药品已过期变质。经连江县消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药品超市一次性赔偿邱某3000元作为小孩服药后的医疗费用。

    自购药品提示:随着药店遍地开花,不少人有了“小毛病”或“老毛病”时,往往不上医院,而是自己去药店购买药品。消费者自购药品时应注意五个事项。一是购药前必须明白患了什么病,如果把握不准,应请医生确诊后才可自行去对症买药。二是要认真检查有效期。正规药品的包装上均印有有效期和生产日期,千万不要购买没有有效期和生产日期的药品,更不可购买已经过期失效的药品。三是要认真观察药品质量。对片剂、丸剂要观察有无被氧化、受潮、碎裂、松软、变色或发霉等现象;对溶剂要留心有无漂浮物、异杂物、絮状物及说明书上未注明的沉淀物。四是要开据并保存购药发票,这样在出现纠纷时才有据可凭。五是要仔细阅读说明书,一方面弄清楚所选药品是否就是你所要购买的药品;另一方面弄清楚所买药品有哪些禁忌,凡是注明有较严重过敏反应的药品切勿自购自用。


   
发表于 2005-3-17 11: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2004年夏天,长乐市消费者林某在某超市买了几块鸡腿,其女儿吃后发现鸡腿有异味并有蛆虫在蠕动,过不久即出现肚子不适,只好前往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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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长乐的哪个超市?!
快告诉我们!!!
消费者有知情权的!!!
发表于 2005-3-17 18: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老大你的帖 没有没有脑

福州市披露2004年健康维权典型案例包括长乐维权

福州市的那个单位  老大你的帖 没有没有脑

长乐市消费者林某在 某超市 买了几块鸡腿    某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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