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美猴王 于 2015-12-25 01:00 编辑
本人一个亲戚,24号凌晨1点40分左右,下班回家,骑一部电动车,路经长乐爱心路{天上人间KTV}前面斑马线,被一部闽AF355V越野车撞倒,肇事车看到撞倒电动车后,{电动车已报废}开走不远处停下来,从后门出来一个女的,说她是驾驶员,后来车上人员全部下车察看现场,{当时全车人员说话都是酒味}觉得人没什么大碍,就开车逃逸,幸亏天上人间前门顾客众多,报警相助,,后来路人报警,过路人送伤者去了市人民医院检查,大约凌晨2点40分左右警 察录完伤者口供,到现在还不见肇事司机前来!
试问闽AF355V司机,你就这么牛吗?交管部门是你家什么人?开车撞到人后,不但没实行施救或报警,还开车逃逸,难道不怕法律制裁吗?
同时也希望交管部门严惩肇事者!给长乐道路交通安全一个交代!
幸亏电动车驾驶人没什么大碍,伤到腿部,要是也像南山惨案,肇事者,你家再牛,能牛的过国家法律吗?
希望一号能第一时间告诉网友们处理结果!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