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安
发表于 2011-1-28 23:31:42
1:当务之急帮忙给这家人找一个良好的安身之处才是。
2:这个车辆不是都有第三者强制保险,为什么就不能得到医疗等救助呢?
斌哥
发表于 2011-1-29 10:41:04
悉,此贴发布以后,引起长乐市交警大队和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当即研究部署处理方案,交警大队领导并于昨天(28日)赴肇事司机家中调查并查找当事人,今天(29日)也有一个由交警领导带领的处理小组前往老曾的暂住处协调处理,可能将启动应急处理方案,依法提前交付“强制险”保险金,如肇事者未积极履行法律责任的,交警部门也将提交司法程序,,,
听到以上消息,我们暂时比较欣慰,衷心感谢公安局领导和交警大队干警们在百忙中特事特办,对弱势群体的鼎力帮助,还有金峰派出所陈锦秀警官,你们辛苦了!谢谢!
祝福老曾!
本人和千万论坛网友及时关注事情进展情况,持鼠标侯佳音!
长乐保长
发表于 2011-1-29 12:09:16
希望gov-ern-ment相关部门不是忽悠人哦?
兴业
发表于 2011-1-29 12:44:18
1月19日,福建某些媒体,甚至全国性媒体都报道了这新闻,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没有媒体的曝光,我们长乐相关部门至今会有所行动吗?希望我们不会在长乐再看到这一幕,做为长乐的媒体,我们除了对一些官员说谢谢外,还要有允许网友揭露报道社会黑暗面,和允许网友对相关负责人问责的勇气。
11111
发表于 2011-1-29 13:09:19
围观也是一种力量,也是对弱者的支持。
祝福老曾,愿他及一家人能过一个稍稍舒心的春节!
希望有关部门办事利落点,给力点。
长乐一农妇
发表于 2011-1-29 20:14:02
倚楼听风雨
发表于 2011-1-30 09:32:32
希望快点解决好。。。。。。。
大爱精神
发表于 2011-1-30 11:20:18
需要社会温暖,我们也是社会一员。
木林森
发表于 2011-1-30 12:08:01
顶:yy:
斌哥
发表于 2011-1-30 13:01:41
1月30日,12:40分,最新消息:(消息来源:曾言方的儿子小曾)
早上本人跟小曾通了电话:今天早上10点左右,市政 府领导带领交警大队,保险公司,法庭,派出所,金峰镇政 府,村委会等部门前往老曾暂住处现场办公:
1:保险公司当场支付3万元赔偿预付金,
2:各级领导和部门募捐的5000元善款,
3:要求交警和司法部门启动司法程序,督促肇事司机履行赔偿责任,
4:建议老曾家人尽快把老曾送医院医治,,,
网友们:老曾有希望了!谢谢市政 府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