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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海域炸鱼揽游客(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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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3 20: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炸鱼,无疑是一种违法的捕捞行为,被炸的鱼大小通吃,给渔业生产及海洋生态造成极大的破坏。但在东部海域,特别是深圳与惠州、香港接壤的海域,炸鱼的声音从未停止过。由于东部游的兴起,一些人为了吸引游客,更是把炸鱼作为一个旅游项目。深圳渔政部门表示,深圳渔政支队高度重视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严重违法捕捞作业行为,对于炸鱼者,他们将依法严厉处罚。

    钓鱼者经常见炸鱼

  刘先生是一名钓鱼爱好者,多年来,每个周末他都会约钓友到深圳东部海域钓鱼。海风、美景和鱼,对于他来说绝对是一种享受。但其中也有一道不和谐的音符,令他十分气愤。刘先生说,他钓鱼的地方,大部分位于深圳、惠州、香港三地交界处的海域,经常能见到有人开着小船在海里炸鱼。

  刘先生说,他几次近距离见到炸鱼,炮声在水底响过之后,海面上马上会浮起一层白白的鱼,那些鱼大部分是小鱼,甚至只有指甲那么大的鱼,根本没有食用价值,而且,这些被炸死或炸晕的鱼很快就会沉下去,能捞起来的其实没有几条,更多的鱼被白白炸死了。

  深圳钓鱼网的版主上官先生对记者说,钓友们在一起时,也经常谈到炸鱼的问题,每次大家都十分气愤。

  出于对鱼儿的爱,几乎所有钓鱼的人都十分痛恨炸鱼行为,也有一些网友在论坛上发帖,表达了对炸鱼者的气愤。钓鱼爱好者“深圳老鱼迷”在记述他在杨梅坑的一次经历说:“可恨的炸鱼佬,在大家钓鱼的位置中间不远处就开炸,共计放了4炮。游客倒是不认识,但那开船的可是大家的老熟人,他的鱼排就离雅园鱼排不远他并非是炸第一次。昨天要是他慢5分钟逃回去,渔政就逮到了他,他刚换成柴油船,渔政就到了,人一个都不少,就是船换了,渔政没有收到鱼炮。”

   有人以炸鱼揽游客

  对于市民反映的深圳东部海域炸鱼的问题,记者近日进行了调查采访。记者来到杨梅坑、坝光等地采访,从侧面了解到,位于深圳、惠州、香港接壤处的海域,的确存在炸鱼问题,甚至炸鱼成了一些人招揽游客的一个项目。

  在坝光的一家餐厅内,记者以游客的身份询问这一带的海里有没有炸鱼的。餐厅的老板指了指不远处的海面说:“有,几乎每天都有,现在冬季,可能少些。”他给了记者一个手机号码,说手机的主人是东升岛的,他经常用快艇载着游客到海上炸鱼。

  记者拨通了这个手机号码,对方说他是东升岛的居民,可以带我们到海上去炸鱼,炸到了鱼归我们,包吃住,每人一天费用是300元。他说,岛上有不少人跟他们一样搞旅游,不少游客喜欢去海上炸鱼,所以他们就开展了这一项目。记者问他是否有危险,他说不危险,他经常带游客去炸,绝对没有问题。

  一名曾经去过东升岛游玩的旅客说,有一年春节期间,他与几名朋友去岛上玩,住在一户渔民家里。白天,渔民开着快艇带他们去海上炸鱼,放了两炮。放第一炮,大家还觉得很新鲜,很好玩,但放完第二炮,大家就觉得太残忍了。他向记者描绘说,炮声响过之后,附近就会浮起白白的一层,绝大部分是小鱼,最大的也只有几两重,乌头鱼,一炮也就能收到几斤鱼。他对记者说,其实炸鱼也有一定的危险,炸鱼时,不能把装着炸药的瓶子扔出去,这样鱼会吓跑,只能轻轻地放在小艇附近,如果碰到风浪大,小艇走不远,就可能伤人。据了解,2004年6月25日清晨,一名姓余的老汉在龙岗区大鹏海域炸鱼时,曾将一名潜水者炸死,被判过失杀人。

    炸药可能来自附近工程

  那么渔民的炸药是从哪儿搞到的呢?在采访的过程中,有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说,因为国家对炸药的管制非常严厉,渔民如果想单独通过长途运输购买炸药,是很难的,那么他们的炸药来自何处呢?他猜测,应该大部分都是从附近一些需要爆破的工程项目处流出来的,他希望这些工程项目加强对炸药的管理。

  非法使用或买卖炸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今年早些时候,龙岗区法院就曾将两名非法买卖炸药用于炸鱼者判刑。据介绍,2008年3月,被告人陈某为炸鱼从一男子处以每包200元的价格购得炸药四包。4月初,被告人赖某以炸鱼为由找到陈某,向其购买炸药。陈某将其中一包重约4公斤的炸药以26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赖某,后被群众发现举报,警方将二人抓获。随后,两人因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分别被龙岗法院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

    渔政部门表示严惩炸鱼

  对于东部海域炸鱼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深圳渔政支队的有关负责人。他表示,一直以来,深圳渔政支队都高度重视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严重违法捕捞作业行为,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这些非法捕捞现象。他表示,对于查获的电鱼、炸鱼作业的渔船,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严从重处罚;并根据《广东省渔业船舶黑名单制度(试行)》,列入黑名单,暂停其柴油补贴及各项优惠政策,不予办理审证、换证、变更登记及买卖手续等。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他说,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他们还运用各种方法和渠道,加强对渔民群众的宣传教育,让渔民群众了解炸鱼作业的严重后果,从而使其自愿自觉合法生产,堵住炸鱼作业的源头。

  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炸鱼等违法捕捞作业行为隐蔽性强,作案时间短,并且深圳海岸线长、海域面积大,给他们的监管和查处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他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为他们提供相关信息,共同打击电鱼、炸鱼等违法捕捞作业行为,维护我市海洋渔业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他呼吁市民,为人为己,请不要参与炸鱼。

   炸鱼严重破坏海洋生态

  

  采访的过程中,许多市民及钓鱼爱好者向记者表达了对炸鱼行为的愤慨,同时认为,参与炸鱼的游客也是让人难以原谅的,希望大家以慈悲为怀,爱护自己的家园,拒绝参与炸鱼。

  谈到炸鱼的危害,渔政的有关人士介绍说,炸鱼首先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破坏了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恢复,导致渔业资源遭受毁灭性的打击。炸鱼常常将大大小小的鱼、虾等直接炸死炸伤,而且已产下的鱼卵也全部被破坏,即使遭受炸药袭击的鱼儿当时没有死亡,逃脱了捕捞,不论是成体、幼体,其性腺发育都将受到损害,基本失去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特别是产卵期的炸鱼行为,破坏更为严重,根据鱼的习性,产卵期的鱼儿十分温柔,逃生能力减弱,许多深水鱼也浮至浅水区,极易受到杀伤,直接影响了鱼类的繁殖及保护,鱼的种类和数量全面下降,并危及底栖动物及其他生物的生存。

  炸鱼在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同时,也造成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污染,遭遇炸药袭击但未能捞取的鱼类沉入水中腐烂后,对渔业水域也会造成污染。

  同时,常用的炸药也使水域受到污染,污染物沉积在水生植物的底泥上,使水体受到恶性循环重复污染的危害。许多成分不明的炸药爆炸后的积累物还可使受污染水体的水上动植物富集累积毒物,直接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恶性循环,后患无穷。

  此外,炸鱼者将炸药等爆炸物存放于居民区或渔船上,极易引发恶性案件危害公共安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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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00: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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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01: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来自: 中国香港
明知老道在说炸鱼还跑这么近发广告、 炸死啦!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5 01: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呃...
很神奇..
换了样的论坛.
看不到一楼被封了..
发表于 2009-3-20 08: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新加的空白文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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