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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多户人家擅自合用一条ADSL的规定并无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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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0 19: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不认为这条规则在方向上有什么不合理的。

单位时间内,同一用户上网和多个用户享用同一网络连接数据流量是相差很大的。一台电脑不可能时时处于大量数据下载状态下,但是电脑台数越多,一个连接持续这种状态的时间就越长,连接使用平均时间也会大大增加,这是一台电脑无论如何不可能出现的情况,而ISP的技术和服务都根本不是为这样的情况设计的。在整体带宽有限的情况下,本该是多个用户的多台电脑,共用同一用户的连接,这是会影响到网络内其他用户正常连接速度的。在付费相同的情况下,这是对其他守法用户不公平的。

“贫穷村口围在一起看电视”是允许的,就像多人也完全可以共享同一台拥有ADSL连接的电脑一样,但是如果要每人独享一台电脑就是另外一个性质的问题了,就是违反规则的了。也就是说,同样的道理,对于付费电视,每一个想独自观看电视的人,都必须买一台电视机和一个独立的信号源,而不能盗窃其他用户的付费信号源(无论被盗窃者和被盗窃者之间有无任何私下交易),当然如果无数人围在一起看同一台电视是不违反任何规则的。这条规则不是中国所独有的,只不过在文明国家,人们不需要这样一条明文规则,也不会做出类似的事,而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就像在文明国家看不到盗版一样。

不过是因为穷酸,为了一点小便宜,就可以无视任何规则而已,何必想出那么多理由?有规则就是为了让人遵守的。

楼上的很多跟贴只能显示中国人无视规则的事实,这是比较可怕的。就像中国盗版横行而人们却不以为然一样。对这样的社会,也必须使用特别的规则约束,就像使用ADSL的规则一样,这没什么不合理的。如果要维护一个秩序,公民社会可以使用规则,但是刁民社会规则是不能维持秩序的,酷吏的出现也就是合理的。

当然还有一点需要完善的,同一用户如果拥有一台以上电脑,理论上讲是可以共享一个连接的,只不过用户的定义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而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之外,否则就属于盗窃了。看上去ADSL运营商的规定也并不没有和这个原则冲突,所以没什么不合理。付费电视也一样。这是所有文明国家通行的规则,而且也都有明文限制。对于ADSL的使用规定,其实和这个规则并无实质差异。这是一种进步。

贴出几个其他国家的ISP的相关规定借鉴,中国的规定并无不合理之处。其实任何ISP都有类似的规定,中国的规定并无任何不合理之处。可是对待同一规则的截然不同的态度,反映了一个社会是否能够接受文明的规则。同一规则下出现的不同结果,也反映了一个国家为何成为或不能成为文明国家的本质。
发表于 2004-9-23 16: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但也要考虑电信收费是否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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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08: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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