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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长乐向福清学习;流动人口持暂住证可享受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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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0 20: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福清持暂住证可享受市民待遇 http://www.hdzxw.com/      海都资讯网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30 2:58:00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叶芃 刘闻滔

    本报讯 福清市政府昨日消息,福清市近日出台的13项惠及流动人口的优惠政策,将让流动人口享受到与福清市民同等的待遇。
  
    据了解,福清市对涉及流动人口管理的18个单位进行了整合,出台13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凡符合相关条件,持有福清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劳动就业、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其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等。

      这样做法,可以吸引更多的外来人口来长乐打工,为长乐的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发表于 2008-7-30 21: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来自: 中国北京
支持!
发表于 2008-7-30 21: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历届福清领导都比长乐有远见卓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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