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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男子花两千元买只狗 炫耀时却被车当场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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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5 06: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福州新闻网讯 7月24日上午,在福州花了近2000元买回一只漂亮的宠物狗后,林某欣喜万分地带着小狗出门,想在左邻右舍面前炫耀。不料,小狗跑到路中间被过路车撞死。经调解,对方赔偿了林某2000元钱。
  24日上午,长乐文武砂镇籍男子林某花了近2000元从福州买回了一只白色卷毛的宠物狗。到家后,欣喜的林某便带着小狗到村中溜达,想在邻居们面前炫耀一下。
  时间长后,林某将小狗放下,让它自由奔跑。哪料到当小狗在村路上奔走时,被一部急驰的轿车当场辗死。林某立即气愤地冲上去,将司机陈某从车上揪下,两人随后纠缠在一起。
  其他村民们见状后,立即向文武砂边防派出所报警。官兵们赶到现场协调,终以司机陈某赔偿2000元钱平息了纠纷。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蔡长清)
发表于 2008-7-25 07: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
有点无语
发表于 2008-7-25 07: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来自: 加拿大
其实没必要赔这么多。。顶多赔1000   他自己没牵好狗 让狗乱跑 我认为他自己也有责任
发表于 2008-7-25 07: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幸好不是人被撞啊!!!
发表于 2008-7-25 07: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原帖由 linrong18 于 2008-7-25 07:09 发表
其实被必要赔这么多。。顶多赔1000   他自己没牵好狗 让狗乱跑 我认为他自己也有责任

换做我宁愿去上法庭
发表于 2008-7-25 07: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责任应该分3部分:

1:狗自己乱跑马路!

2:监护人监管不力!

3:司机躲闪不及,造成狗死亡!

所以,司机只要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
发表于 2008-7-25 08: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西班牙来自: 西班牙
我也觉的是  狗主问题

赔几百很对的起他了
发表于 2008-7-25 08: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真是的,会赔那么多吗
发表于 2008-7-25 08: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边防所怎么这样协调?完全站在狗主人那边。
发表于 2008-7-25 08: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撞狗也要看主人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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