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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今后长乐市环保局就不敢出租自己的店面开餐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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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7 20: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国内新闻:国家环保总局 楼下开餐馆居民可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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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  2004-09-07 10:25


    本报讯  小到在居民楼下开餐馆,大到开山修路,公众都将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权说“不”。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今后,公众将有机会对威胁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行使否决权。

    暂行办法规定,两类建设项目和十类专项规划将实行环保公开听证。两类建设项目包括: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或者其他污染,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小型建设项目。

    十类专项规划主要是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工业、农业、畜牧业开发方面的有关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届时将提供环保专家为公众环境听证做支持。

    据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凡对于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规划的审批,环保部门拥有“一票否决权”。而在进行审批时,环保部门将举行公开听证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书草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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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7 21: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呵呵,看清楚了,那是对审批的权力,不知道餐厅办证时要不要环保部门的同意呀?
发表于 2004-9-11 17: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这种权力 公民 早就应该享有了 [emb2]
发表于 2007-12-17 20: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大家好!我要投诉河道污水问题,请问要在哪个网站发表!

大家好!我要投诉河道污水问题,要在哪个网站发表!:handshake !在长乐市营前镇湖里村至长安村的河道,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在营前的高速路口段就闻到迎风吹来的阵阵臭味!!水面冒着泡泡,像臭水沟里的污水,都12月份的天气了还是蚊虫四溢。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的生活!其污染源主要是在河道周边有大型的养畜厂,其粪便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道所致!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帮忙解决!也希望论坛上的朋友,为我们长乐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帮忙转帖!:'( :handshake
发表于 2007-12-18 20: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是一大进步,具体怎么执行呢?
发表于 2007-12-19 00: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2004年的帖子,真是汗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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