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无中生“孙”?还差点被拐走?博流量!罚!

[复制链接]
查看: 980|回复: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4-4-1 15:0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无中生“孙”?还差点被拐走?博流量!罚!

连江公安 2024-03-27 18:34 福建 听全文


俗话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张断章取义的截图一则危言耸听的消息配上夸张的描述、劲爆的标题
往往就能在网络上迅速发酵......



近日

连江一女子为博流量

竟无中生“孙”

在网上编造发布谣言信息

称自己的“孙子”

差点被人贩子拐走



案情回顾




近日,连江公安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网民在某网络平台发布编造其孙子差点被人贩子拐走的谣言,造成不良影响。



▲网络造谣视频截图获此线索后,连江公安迅速展开调查,并核实有关信息。经查,该账号使用人段某某,为吸引流量涨粉,虚构事实,称自己的孙子差点被人贩子拐走,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视频发布后,引发网民点赞关注、转发,造成不良影响。



到案后,段某某称自己并没有孙子,对其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连江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段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法律链接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链接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