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xx校组织部分中学行政领导违规使用公款到云南等旅游
诉求编号 08062400230
诉求标题 长乐市xx校组织部分中学行政领导违规使用公款到云南等旅游
诉求内容 今年我国四川汶川发生了大地震,中央作出了压缩财政支出支援灾区的决策。其中之一是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要求各部门要坚决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接待工作要从俭,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工作餐标准,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利用学习、培训等明目用公款组织到风景名胜区旅游,禁止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但长乐市xx校中研室主任顶风违纪,近期内带头组织部分中学行政领导违规使用学校公款,借学习为名到云南等地旅游,望福州市教工委领导予以明查过问,挽救失足的领导们!(反映到长乐市教工委已没用了)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长乐市信访局 在2008-6-26 15:51 前批转。 (2008-6-25 15:51)
长乐市信访局 1 、 请 长乐市教育局 在2008-7-9 17:16 前回复。 (2008-6-25 17:16)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诉 求 人 老敏 截止日期 2008-7-9 17:16
诉求时间 2008-6-24 21:44 事件地点 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