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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公告]住户们,防盗窗要安牢啦!(发生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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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6 20: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拭目以待啊。。。
发表于 2008-6-26 20: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好玩,什么事都有。
发表于 2008-6-26 21: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韶关来自: 中国广东韶关
为什么没摔死哦
摔死的话可以要求赔得更多些
发表于 2008-6-26 21: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摔死估计要赔些...
发表于 2008-6-26 21: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NND,赔个鬼!
发表于 2008-6-26 21: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郁闷,世道变了
发表于 2008-6-27 01: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小心啊。。。。。。
发表于 2008-6-27 01: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真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发表于 2008-6-27 03: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来自: 美国
说真的 按法律来说 他们不用赔 法庭 也不用受理 他们受理了 就是 傻B

小偷家人 去告他们 更是 S/B
你有什么资格叫人家赔你  人家没叫你赔 防盗网 已经不错了
防盗网不是给你爬的 摔死了活该
小偷 偷人东西还得理了
小偷 在中国不算一个工作吧 本来就是 无业 还赔什么 不能工作 又不是屋主 叫他去爬的

难道说 我去撞别人的门 我受伤了 还可以叫他赔我?

要是 能陪 那就是 法官脑子进水 这个社会没救了  
要是赔了
强烈要求 去抗议   不然下次 可能是你被小偷 告上法庭

希望LZ 继续跟进 看看什么结果
发表于 2008-6-27 07: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自从跟国际接轨以后,中国境内一切妨碍人们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乃至危害人类生命安全的行为均被列入了受法律保护的范围,即所谓的人权、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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