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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求记者朋友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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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02: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听说报黑户口完后,还要罚款?
  
   这怎么回事?ZF骗人?还是地方乱来?
发表于 2008-6-26 05: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那文件我研究过,文件里没说不要罚款啊,只是说罚款不作为报户口的条件。
发表于 2008-6-26 06: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发表于 2008-6-26 07: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户口报上后,可能会收到法院的传票,到时候那个什么费就是要100%的交。之前是可以打7折的
发表于 2008-6-26 07: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无奈
发表于 2008-6-26 08: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所谓的“罚款”就是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肯定要缴纳的了!

只是计生部门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

知情人士表示:

还是不要一窝蜂赶着去申报,法院起诉当然得按国家缴纳标准(不能讲价)
发表于 2008-6-26 08: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郁闷,
发表于 2008-6-26 08: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原帖由 斌哥 于 2008-6-26 08:05 发表
所谓的“罚款”就是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肯定要缴纳的了!

只是计生部门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

知情人士表示:

还是不要一窝蜂赶着去申报,法院起诉当然得按国家缴纳标准(不能讲价)


国家没有什么标准,都是各地方制定的吧!我感觉他们定的太高了
发表于 2008-6-26 08: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现在记者对2个话题“盲区”

其中一个就是计生!
发表于 2008-6-26 10: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原帖由 斌哥 于 2008-6-26 08:05 发表
所谓的“罚款”就是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肯定要缴纳的了!

只是计生部门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

知情人士表示:

还是不要一窝蜂赶着去申报,法院起诉当然得按国家缴纳标准(不能讲价)


还是斌哥理解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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