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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拉客起冲突致人轻伤 男子躲避侦查半月后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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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9 22: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福州新闻网讯 18日,长乐警方抓获一名因客运经营冲突,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嫌疑人林某。
  6月1日张某妹(女,29岁,长乐市古槐人,售票员)在城南车站因拉客与一男子发生争吵中被该男子殴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长乐公安局航城派出所于6月16日收到鉴定后,依法将该案转立刑事案件。民警经大量走访调查后,查实张某妹因拉客时与林某发生争吵并被林健用脚踢伤。
  案发后,林某一直躲避公安机关侦查,民警经布控,于6月18日,在航城镇爱心路抓获林某(男,27岁,长乐漳港人,售票员),其对殴伤张某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林某已被长乐公安局刑事拘留。
  (福州新闻网通讯员 施惠)
发表于 2008-6-19 22: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又是客运冲突
发表于 2008-6-19 22: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客运拉客比妓女拉客更令人讨厌。我坐车遇到拉客就说去连江或福清,就摆脱了。
发表于 2008-6-19 23: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原帖由 文心雕龙 于 2008-6-19 22:59 发表
客运拉客比妓女拉客更令人讨厌

发表于 2008-6-20 00: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然后私了,然后商量赔多少大洋,然后呼朋唤友拉关系,然后一再的谈判,然后一边拿了钱钱去销案,然后一边出了钱钱回家,然后。。。然后。。。被打的身上疼,打人的出钱出的心疼!而已。。而已。。
发表于 2008-6-20 00: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原帖由 凤池闲人 于 2008-6-20 00:31 发表
然后私了,然后商量赔多少大洋,然后呼朋唤友拉关系,然后一再的谈判,然后一边拿了钱钱去销案,然后一边出了钱钱回家,然后。。。然后。。。被打的身上疼,打人的出钱出的心疼!而已。。而已。。

很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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